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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撤销合同

赵金保律师2021.12.28171人阅读
导读:

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撤销权的行使,将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撤销权的行使,将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关于什么是可撤销合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撤销权的行使,将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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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内容:但如果是该撤销权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的期限是为九十日。并且撤销权的起算时间为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行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是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如果不行使的,合同要继承履行。

    刘晓红律师
    2022.05.06202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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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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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王学瑞律师
    2022.04.022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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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怎么行使撤销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赠与合同怎么行使撤销权

    内容:赠与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其履行将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将要的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物,否则赠与行为将导致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已经赠与则无法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具备法定的事由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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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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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张旭律师
    2022.04.1821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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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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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那么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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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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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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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开发商“一房数卖”,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利,而注销原有的合同备案登记,使开发商有了将该房屋再行出售的可能,会对买受人的权利产生巨大的影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虽对注销备案登记的相关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但考虑到该行为对合同相对人,特别是买受人的利益影响巨大,因此,行政机关在备案登记确需注销的情况下,应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严格谨慎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某市房管局仅凭某房地产公司的单方申请,既未通知购房人张某到场,也未征询张某的意见,即作出了注销备案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应予以撤销。关于张某诉请判令房管局恢复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问题,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故在某市房管局的注销决定被撤销后,该局先前对张某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行为的效力依然存在,法院无需判决房管局恢复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
  • 合同法撤销权的具体规定具体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法撤销权的具体规定具体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存在以上情形的,享有撤销权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

    郭铭芝律师
    2022.05.0615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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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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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被撤销后如何追究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被撤销后如何追究责任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邢颖律师
    2022.03.2636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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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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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已达成合意,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任何一方均可撤销赠与。因此,胡某与张某在离婚时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过户给儿子小月。而协议签订后,张某未将房屋过户给小月,胡某有权撤销该合同。而因一方撤销赠与,致使该共同财产的权利未能转移至受赠人,该夫妻共同财产仍应由原夫妻双方依法分割。
  •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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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内容:第一百五十条&ensp,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过了几天陈先生去准备装修的时候,发现房子忽然变成了一套花园稍小一点,已经装修过的别墅,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陈先生与李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李女士返还陈先生支付的200万元定金及利息。

    杨一凡律师
    2023.07.0754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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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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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

    内容:当事人因无效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赔偿,并且过错方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段建国律师
    2022.04.0338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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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赠与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内容:只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就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当然,受赠人出现法定撤销赠与情况的也可以行使撤销权: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应负担抚养义务但是未积极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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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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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同时,赠与合同又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此,梁某与儿子小华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然而,根据《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开始。但梁某并未办理,故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梁某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梁某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 撤销权合同纠纷(合同撤销权之诉)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撤销权合同纠纷(合同撤销权之诉)

    内容: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有什么依据法律规定, 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债务人 放弃到期 债务 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 一旦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 债务人 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有: (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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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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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不同都有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不同都有什么

    内容: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张芸律师
    2022.04.11326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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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内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那么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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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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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内容: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

    任冰峰律师
    2022.03.2660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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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合同后是不是可以主张返还,撤销合同后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撤销合同后是不是可以主张返还,撤销合同后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吗

    内容:2、法律主观:解除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对于解除合同时存在一方违约的,就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法责任的,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胁迫手段的,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赵金保律师
    2023.11.2937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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