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导读: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对原合同进行修订续订等。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对原合同进行修订续订等。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关于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物业合同(前期)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订立的;业主买房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包括物业管理合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对原合同进行修订续订等。
2、物业所受的滞纳金和所谓“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基于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后者则是行政处罚措施;前为平等主体间的自己责任后为行政管理。
目前我国未专门规定此问题,那就应该使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则。
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