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导读:
我一直承租李先生的房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我继续承租他的房子,但未与他签书面租赁合同。最近,李先生要收回房子,要我在15日内搬出。朝阳法院冯慧法官: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那么未签书面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一直承租李先生的房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我继续承租他的房子,但未与他签书面租赁合同。最近,李先生要收回房子,要我在15日内搬出。朝阳法院冯慧法官: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关于未签书面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一直承租李先生的房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我继续承租他的房子,但未与他签书面租赁合同。最近,李先生要收回房子,要我在15日内搬出。请问:李先生的要求有道理吗?
朝阳法院冯慧法官: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