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导读:
《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住所是民事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那么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解读】
住所是民事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