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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

于海明律师2022.01.07221人阅读
导读:

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那么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关于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

而对想要落户苏州的“新苏州人”来说,往往要面对更加严格的买房条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2、能出示有关于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购房者在苏州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在苏州有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4、购房者在苏州没有房屋,是属于第1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婚,则要夫妻双方在苏州都没有房屋的才有购房资格。

5、如果购房者在苏州以外的其它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且符合以上条件在苏州再次贷款买房,其首付要付款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如果购房者是苏州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两者如果有第三次贷款记录的话,银行将不会贷款给你。

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经济适用房相对开普通房屋来讲价格更为经济,但是其本身就是购房者只拥有部分产权,因此,即使购房者自动提出不要产权,那也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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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2022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内容: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多久才可以买房也就是说是自己随时都可以购买但是在这个之前自己离婚分割的房产必须要有比较清楚的结果因为这个关系到之后的首套房问题。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2银行的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那么2022离婚多久可以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246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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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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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新的限购限贷政策,无论是银行还是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已经对第三套房停止发放贷款,也就是说购买第三套房不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同时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想要购买第三套房只能全款购买。名下已有三套房将不能继续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人的作用以及保证人资格的特殊法律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保证人的作用以及保证人资格的特殊法律规定

    内容:上一期带大家了解到追讨货款诉讼的注意事项,这一期催天下小编带你了解保证人的作用以及保证人资格的特殊法律规定。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以及保证人资格的特殊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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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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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缴纳的定金由双方协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法律规定按约履行债务的,卖方必须返还定金或抵作价款;买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不退;卖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退还定金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有什么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有什么规定

    内容: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那么民法典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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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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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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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缴纳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具体的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进行约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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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

    内容: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那么苏州买房资格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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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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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的申请人资格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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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协议离婚的申请人资格有什么规定

    内容:协议离婚申请人必须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本人他人不得代理。2005年初赵某提出离婚。由于离婚是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申请。本案中民政局将张某在不能完全真实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协议离婚行为按照行政程序进行登记并批准登记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其发出的离婚证无效应予撤销。那么协议离婚的申请人资格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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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时对于保证人资格有什么特殊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签订合同时对于保证人资格有什么特殊规定

    内容:现在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和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都会要求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我国法律上对于保证人资格都有一定的规定。那么关于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又有哪些呢?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签订合同时对于保证人资格有什么特殊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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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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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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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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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

    内容: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如何的规定依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房屋的分割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关于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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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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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关于买房写名字的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婚姻法关于买房写名字的规定

    内容:婚前买房不要着急,究竟如何署名呢?虽然产权只是小明一个人的,但婚后这套房产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姻法关于买房写名字的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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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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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款买房需要带以下材料:1.如果是已婚人士,则需要带:夫妻两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如果是单身的人士,则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单身证明。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比较简单。中介公司一般会为打理好这些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关于保证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关于保证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内容:保证人资格即民事主体要成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行为能力和条件,也就是说民事主体要成为保证人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一般保证是在债务人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后,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在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之前,也可以先找保证人承担责任。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提供贷款时,国家机关如果要担任保证人的话,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以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那么关于保证人资格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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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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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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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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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7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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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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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珠海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珠海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内容:个人所得税可能用装修发票、佣金发票、利息证明、原契税证明抵消。那么珠海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672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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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买房妻子可以反悔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假离婚买房妻子可以反悔吗

    内容:在假离婚之前夫妻就商量好了只要买了房子后就复婚恢复正常的生活。那么假离婚买房妻子可以反悔吗一假离婚买房妻子可以反悔吗1在法律上来说离婚不存在真假之分只要是登记离婚了就是真离婚。2目前没有法律硬性规定假离婚买房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也没有关于假离婚后再购房的强制性规定至少目前没有追究的依据。二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1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2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3法官不能主观臆断或猜测当事人是否为假离婚。那么假离婚买房妻子可以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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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8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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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活动。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权利,也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它对于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 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内容: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多久才可以买房也就是说是自己随时都可以购买但是在这个之前自己离婚分割的房产必须要有比较清楚的结果因为这个关系到之后的首套房问题。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那么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822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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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可以买车买房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可以买车买房吗

    内容:离婚可以买车买房吗1流程简介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2银行的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那么离婚可以买车买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28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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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在颁布限购政策后失去买房资格的,可以购买非限购的房产或者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借名买房,房屋产权到底归谁?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借名买房,房屋产权到底归谁?

    内容:3、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裁判规则】原、被告恋爱期间协商约定以被告购房资格购买房屋,属于借名买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原告已经实际出资支付部分购房款和房贷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也曾协议约定房屋归原告所有,且终止恋爱关系后房贷也实际系原告支付,直至双方产生纠纷不再联系,的司法案例裁判规则,供各位参考借鉴:1、案由:委托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涉案房产由原告实际出资并借用被告名义购买,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双方系借名买房,原告系该房屋实际购买人,双方行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原告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

    冯清琴律师
    2023.07.0771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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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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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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