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婚姻法的军婚保护条款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2022.01.14362人阅读
导读: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军人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军人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三军人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法律后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其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军人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一是法院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二是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军人要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三是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超出民事责任范围触犯刑律时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对军婚的保护就是采取的措施之一。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军人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关于婚姻法的军婚保护条款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军婚保护条款存在的意义

军婚保护条款可能会对军人的婚姻起到阻碍作用也与基本法理相悖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军婚是否受保护并不仅仅是一个婚姻自由的问题它有它存在的历史意义短期内还不能消灭。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既然军人由于履行特殊的义务而使自己比普通公民付出得更多那么军人就应该比普通公民享有更多的权利。就婚姻问题而言军人由于献身国防事业而不能与普通人一样充分享有这一权利那么社会就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弥补军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这也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原则。当然经济以及社会地位的提高是弥补军人权益的最佳选择它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军人的状况也是解决军人婚姻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军人的待遇。因此社会只能采取其他的措施来平衡。法律对军婚的保护就是采取的措施之一。以法律的手段使权利义务得以平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军人权利的行使减轻军人的后顾之忧稳定军心巩固国防。

二“但书”完善了对军婚的民事特殊保护制度

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原则上保留了对军婚的保护在我国婚姻立法上沿袭了有中国特色的一大传统但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但书”“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书”虽然只有13个字却对军婚民事特殊保护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笔者认为修改后的婚姻法关于军婚的保护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过错”是指军人一方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破坏夫妻感情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从程度上看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与重大过错。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军人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笔者认为在认定军人是否有同居行为时应注意把同居与重婚偶发性的婚外性行为区分开来。“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笔者认为在认定军人是否有暴力和虐待行为时应注意不能把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理解为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另外对于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把握两点军人的其他重大过错其过错程度应与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相当且这些其他重大过错必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三军人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法律后果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其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军人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一是法院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二是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军人要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三是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超出民事责任范围触犯刑律时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适用保护军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适用保护军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内容:适用保护军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现役军人的范围。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藉的干部与战士。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配偶进行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的规定“军人方有重大过错”是指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此规定有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这规定更具灵活性与科学性。那么适用保护军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15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军婚保护条款存在的意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军婚保护条款存在的意义

    内容: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红军时期就有的优良传统,如1934年4月8日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红军战士之妻离婚,须得其夫同意。”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同年颁布的新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保护军婚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那么军婚保护条款存在的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442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军婚保护条款存在哪些意义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军婚保护条款存在哪些意义

    内容: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红军时期就有的优良传统,如1934年4月8日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红军战士之妻离婚,须得其夫同意。那么军婚保护条款存在哪些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461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婚姻法中对于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婚姻法中对于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内容:婚姻法中对于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有哪些,军婚法规,军婚,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李楠楠律师
    2021.11.104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有怎样的保护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有怎样的保护

    内容: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国民法典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以子女身份为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其本人的意见。关于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有怎样的保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4105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军婚特别保护条款的“但书”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军婚特别保护条款的“但书”

    内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排除对婚姻法第33条中“须得军人同意”条款的适用,从而在调解无效时,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而无须再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其第29条还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对夫妻约定个人财产的,应判决过错方以自身财产向无过错方赔偿。军人的这些重大过错行为,有些已经超出了民事责任范围,需要给予更严厉的制裁。由此分别构成重婚罪、虐待罪和遗弃罪。那么军婚特别保护条款的“但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470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军婚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军婚的

    内容: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1950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对军人家庭的离婚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1980年颁布的现行婚姻法第26条的内容是国家长期以来保护军人婚姻政策的具体体现贯彻了在离婚问题上对现役军人给予的特殊保护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现役军人离婚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再度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同是我国新刑法也继续保留了破坏军婚罪的条文。那么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军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3165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走过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走过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内容: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作为现行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是在前两部婚姻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形成了三个发展阶段,其焦点就在于对军婚实行民事特别保护的“尺度”,究竟把握到什么程度。这样,就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适用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例外条件,从而排除了对1950年《婚姻法》第十九条的适用。那么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走过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446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内容: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要件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这是婚姻法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权利的限制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给予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婚姻法设置该条规定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一定限制并不是否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所有诉讼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的惟一法定理由同时我们既要依法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同时也要保护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

    李孟阳律师
    2022.03.03109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

    内容: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现行英国制定法上还规定未婚或寡居的生母对其未满16周岁的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无婚生子与非婚生子女的差别,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对于未经认领的非婚生子女,依法国民法解释,生父母应付抚养之自然债务。考察各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立法后,可以发现世界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但是还有少数国家保留了对非婚生子女歧视的条款。如日本、法国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以及继承财产份额有所限制。这种区别划分从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婚姻法对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的问题上仍然处于落后状态。那么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22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有哪些

    内容: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具体适用。军人在由非军人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拥有的离婚否决权,只有在自身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行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陈宗琼律师
    2022.03.2239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缺少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有没有效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有关系时,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的,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必须具备一些条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婚姻法对于军人婚姻特别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婚姻法对于军人婚姻特别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内容: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是维护军队稳定的需要,有利于维护部队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军队的稳定,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军情,对于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激发保家卫国的热情,增强部队战斗力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明确规定:“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l997年公布的国防法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同年公布的新刑法也对破坏军婚罪作了规定。那么婚姻法对于军人婚姻特别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437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我国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姻法的军婚保护条款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婚姻法的军婚保护条款有哪些

    内容: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军人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军人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三军人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法律后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其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军人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一是法院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二是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军人要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三是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超出民事责任范围触犯刑律时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张芸律师
    2022.01.1436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一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革命军人的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现役军人同地方上的公民一样,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义务。现役军人结婚也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后方可确立夫妻关系。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为了纯洁和巩固部队,为了增强军地、军民团结,规定战士在未满现服役期间不准结婚;部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对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从事国防尖端核心机密工作的人员的婚姻问题,海军、空军、国防科委和二炮政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干部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要求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还规定了,军人要求结婚,必须先经过部队审查批准,由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然后才能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具体适用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具体适用

    内容: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具体适用经人民法院调解非军人方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将调解笔录存卷诉讼活动结束非军人方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调解军人方同意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送达后与判决书发生同等法律效力诉讼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非军人方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调解军人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非军人方坚持不放弃离婚要求的人民法院应依据军人方的意愿判决不准离婚。军人在由非军人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拥有的离婚否决权只有在自身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行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那么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具体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817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军婚的特殊保护的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军婚的特殊保护的条件

    内容:也就是说在军人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军人婚姻。这是对军婚的保护,但是若要享有这项保护的权利,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1、现役军人的范围。这一规定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吴梦云律师
    2022.03.2260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5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