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销赃是共同犯罪吗

导读:
这就是说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共同实施的具内在联系性的犯罪行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协助销赃满足各个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的犯意联系和客观上行为的共同指向性要件所以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这就是说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共同实施的具内在联系性的犯罪行为。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共同犯罪主要考究各个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的犯意联系和客观上行为的共同指向性而一般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犯罪的全部主客观特征。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
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是指
(1)虽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
(2)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
4、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
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
6、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
同案人在逃抓获的被告人供称只参与看风、转移赃物等次要或辅助作用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宜认定主、从犯但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7、刑法分则对主犯另设处罚规定的应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处罚。不应重复刑法总则关于主犯的规定。
教唆成立共同犯罪。
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唆都是成功的有的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人却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