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构成的主观条件

导读:
组织犯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以他为首建立犯罪组织制定犯罪计划领导、策划、指挥实施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共同犯罪人只有在对本人的行为有所认识并有意识地将本人行为与实行行为结合起来成为协同一致的共同犯罪行为并对实行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才能使之具备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主观条件如下
1、共同犯罪中的实行故意是指实行犯对其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状态。
2、组织故意是指组织犯的犯罪故意。组织犯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以他为首建立犯罪组织制定犯罪计划领导、策划、指挥实施犯罪。
3、教唆故意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这是教唆犯的主观恶性的体现。教唆的故意从其内容上分析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
4、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是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帮助犯在其主观上也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
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