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犯罪的特殊形态问题
导读:
共同犯罪的既遂是指共同犯罪人实行的犯罪行为已经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既遂。共同犯罪的既遂是一个复杂的刑法理论问题不同于单独犯罪既遂认定的单一性认定共同犯罪既遂涉及到对不同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考查因此要注重各个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上述三个原则运用于对共同犯罪的犯罪既遂认定不无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作用大小不一以哪一种原则解决共同犯罪的既遂问题尚须因人而异。会议定下为6名村干部或家属办理除4名犯罪嫌疑人外另有多名村委会聘用干部办理。
共同犯罪的既遂是指共同犯罪人实行的犯罪行为已经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既遂。共同犯罪的既遂是一个复杂的刑法理论问题不同于单独犯罪既遂认定的单一性认定共同犯罪既遂涉及到对不同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考查因此要注重各个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上述三个原则运用于对共同犯罪的犯罪既遂认定不无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作用大小不一以哪一种原则解决共同犯罪的既遂问题尚须因人而异。会议定下为6名村干部或家属办理除4名犯罪嫌疑人外另有多名村委会聘用干部办理。关于共同贪污犯罪的特殊形态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共同犯罪的既遂是指共同犯罪人实行的犯罪行为已经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既遂。共同犯罪的既遂是一个复杂的刑法理论问题不同于单独犯罪既遂认定的单一性认定共同犯罪既遂涉及到对不同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考查因此要注重各个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相对独立性。
所谓共同犯罪的认定原则是指在认定共同犯罪完成状态时专门针对共同犯罪形态而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准则主要包括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辅助行为依附实行行为的原则、区别对待的原则(1)所谓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是指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利用的关系即使只是实施了一部分行为的共同犯罪人也要对整个共同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全部结果承担责任即部分行为、全体责任。(2)所谓辅助行为依附实行行为的原则是从共犯从属性与独立性统一的角度出发共犯从构成的具体犯罪罪名以及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取决于正犯所实施的特定犯罪不存在脱离具体犯罪的共犯非实行犯的刑事责任问题可以通过实行行为解决即在罪名认定方面非实行犯必须依附于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以实行行为触犯的罪名作为全体共同犯罪人共同触犯的罪名。(3)所谓区别对待的原则是指当部分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对共同犯罪结果的期望与其他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时应当对其区别对待。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共同犯罪的中止犯及部分共同犯罪人实行过限的情况在此类共同犯罪中若对所有共同犯罪人不加区别地处以同等刑罚要求其承担同等刑事责任有违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上述三个原则运用于对共同犯罪的犯罪既遂认定不无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作用大小不一以哪一种原则解决共同犯罪的既遂问题尚须因人而异。
例如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亲身犯在贪污犯罪中有所体现对判断共同贪污犯罪的既未遂与否产生了一定影响。试举一例。2005年10月某镇人民政府为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征用该镇某村1组、2组、9组的耕地被征地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小城镇社会保险具体工作由该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负责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付某、秦某当时分别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之职犯罪嫌疑人徐某担任村党总支委员会(以下简称总支委)委员。该村在办理小城镇保险中确定由村总支书记陆某与村主任张某全面负责徐某负责整理、收集材料村会计闵某负责将资料输入电脑并上报给该镇劳动保障中心。同年11月陆某主持召开了由村委会、总支委两委成员参加的会议张某、付某、秦某、徐某参加主要是研究办理小城镇保险等事宜。因张某、付某、秦某、徐某4人均非该村1组、2组、9组的村民均不符合办理条件。会上张某提出能否趁此机会将他们几个村干部一并办理付某、秦某、徐某均表示同意陆某亦未反对。会议定下为6名村干部或家属办理除4名犯罪嫌疑人外另有多名村委会聘用干部办理。后6名村干部或家属一般最终办理了小城镇社会保险。经审计该镇人民政府为张某支付保费52260元为付某的妻子支付保费76260元为徐某支付保费62160元为秦某支付保费57060元总计人民币247740元。自2006年2月至2007年3月张某等4人已按月领取了1923913元其中张某573913元徐某4500元秦某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