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如何分析犯罪预备

张芸律师2022.01.181027人阅读
导读: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关于如何分析犯罪预备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一是准备工具M是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三是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四是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五是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

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行为人在家磨刀或者说买了一把刀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他想干什么?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如果他没有犯罪的意图磨刀仅仅就是为了杀猪就是一个合法的行为。通过这个例子还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预备行为本身因为在分则没有具体规定脱离了犯罪目的往往看不出它的犯罪性这是要注意的。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比如说行为人想抢劫两个人准备抢一个路边店买了刀子深夜喊老板开门。老板开门之后2人就挤了进去一看里面有四人在那搓麻将这时候有这么多的人在店里面2人就傻眼了站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这打麻将的人感到很奇怪进来2人手里拿着刀子这是要干吗呀?就把他们抓住扭送到派出所。这种行为就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因为2人还没有能够着手抢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停止下来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抢劫的预备状态。再如某士兵看见一女兵从宿舍出去打水随手把门掩上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偷偷溜进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机强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来把他抓获。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藏在床下便于实施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发现抓获)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

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

这个主要的就是看有没有实际的犯罪准备行为。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比如说我真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给杀了!或者说现在这个社会是人不发横财不富马不食夜草不肥自己将来也想当江洋大盗之类的话但是没有任何行动仅仅是一种犯罪意思的表露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这一点是要注意的因为刑法只惩罚有行为的情况如果连准备行为都没有是不能惩罚的。但是另一方面要注意虽然犯罪意思是通过言语、文字的形式流露出来但是这种流露如果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的这种语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实际上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预备行为而不是犯意流露的问题比如说某人为了犯罪邀约、联络、勾结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计划、方案这就不仅仅是犯意流露而是实实在在的预备行为。有时言语表示本身还是一种实行行为。如对他人发出威胁你给我钱你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家给炸了把你的孩子给绑架了。这种情况看起来好像也是语言方式表示的但是这种语言不是单纯的犯意流露问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威胁行为(通过威胁敲诈勒索)并且还是一个犯罪的实行行为。总之一定要注意一方面没有实际的准备行为仅仅有犯意流露的这不能算是犯罪另一方面人们通过语言、文字表示出来的东西并非都是犯意的流露有可能本身就是一个犯罪行为那么这种场合就应该认定有犯罪行为。

这个观念非常重要。实行行为和预备行为虽然都属于犯罪行为但这两种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区别的要点取决于是否属于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实行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分则条文规定的行为。具有两个特征其一它是由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其二该行为是被刑法分则某一条文直接禁止的行为。比如说刑法分则第263条直接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行为如果某人实施了这样的一个行为就属于抢劫的实行行为。而为了实行抢劫行为即实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行为所进行的种种准备活动比如说实施买刀、磨刀等的准备工具的行为或者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了解银行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下班什么时候运送巨款运钞车经过什么路线或者在特定的地方守候银行送款员伺机袭击等等都是抢劫的预备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本身并不是一个对财物持有人直接施加暴力或者威胁取财的行为也即并不是抢劫行为本身。杀人也一样法律规定杀人是一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因此行为人直接实施的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杀人的实行行为相反为了剥夺他人生命而进行的种种准备活动如购买毒药、打探被害人行踪、跟踪守候被害人、奔赴杀人现场等行为属于预备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本身并未在刑法分则中被直接禁止(如法律没有规定惩罚买老鼠药的行为)不是杀人行为本身。但是如果行为人为了杀人而购买枪支、弹药然后又使用该枪支、弹药杀害他人的这杀害他人的行为无疑属于杀人的实行行为而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虽然在犯罪人主观上作为杀人行为的准备行为但是由于刑法分则直接把买卖枪支、弹药规定为一种犯罪行为所以行为人除有杀人实行行为之外还有一个买卖枪支、弹药的实行行为。对于什么是实行行为什么是预备行为一定要有区别的意识。凡是分则某一个条文规定的行为而又被行为人实施的这个行为叫做实行行为。为实行行为所做的种种准备活动统统是预备行为。这种认识对正确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很关键。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区别实质标准在于实行行为能够直接对刑法保护的法益造成损害而准备行为永远不可能直接侵害法益。对此我们可以打一个简单的比方比如说要人死的话(剥夺他人生命)当然要拿刀子朝他身上扎这才能使人发生伤害或是死亡结果。而为了杀人而买刀子注意这买刀也是行为即使买一万把刀子也不能把人买死。同样的道理为了杀人在家磨刀虽说也是行为但就是把刀磨成了什也不能把人磨死。这说明买刀、磨刀的行为本身不可能对生命法益造成直接的侵害不是杀人的实行行为只能是杀人的一种预备行为。要剥夺人的生命需要把刀子朝人砍、朝人扎这样的行为能直接侵害生命法益属于杀人的实行行为。是否能直接侵害生命法益反映出杀人的实行行为和杀人的预备行为之间的根本区别也导致了对这两种行为的评价是不一样的。不能把人买刀为杀人创造方便条件的预备行为当成是杀人的实行行为。买刀是为杀人服务的但这本身不会对人生命权益构成直接侵害。由此可见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之间的差别。但是一定注意实行行为是分则条文规定的行为即使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而进行的准备行为如果又触犯了分则条文中规定的一种行为这个行为本身又成为实行行为。如前所述为杀人购买枪支或者是盗窃枪支的虽然盗窃枪支作为杀人工具对杀人罪而言是一种准备工具的行为但是就盈枪行为本身而言因为刑法规定有盗窃枪支、弹药罪所以盗枪行为对于分则规定的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而言属于实行行为。因为为了杀人而盗枪的行为相对于分则条文规定的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实行行为。还比如说为了招摇撞骗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当然为了使自己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像一点更能欺骗人一些。伪造证件的行为属于招摇撞骗的一个准备活动但是这个准备活动又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因此对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而言这个行为是实行行为。因此我们说刑法分则条文直接禁止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这个行为就是实行行为。只有实行行为是严格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真正的犯罪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吗

    内容: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张芸律师
    2022.01.1865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对于构成犯罪预备的行为人,一般应当对比既遂犯减轻处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内容: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或共同犯罪的形式而分别予以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例如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相对于第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规定就是普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所谓复杂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并非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三犯罪的客观方面。那么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95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犯罪预备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指的是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本身就产生了对客体产生损害的危险。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关系是怎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关系是怎样

    内容: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姚平律师
    2022.01.1838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

    内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彻底中止犯罪的意图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即已经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814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是如何认定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是如何认定的

    内容: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可见我国的未遂犯即大陆法系的障碍未遂而犯罪中止则是中止未遂。从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来看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种情形一般称为普通的犯罪中止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而犯罪结果最终出现之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般称为特殊中止。

    陈宗琼律师
    2022.01.1810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关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关系

    内容: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

    崔玉君律师
    2022.01.1852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_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含义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_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含义是什么

    内容: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中止预备未遂是犯罪吗犯罪中止、预备、未遂的,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王学瑞律师
    2022.05.0744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犯罪预备的含义:犯罪预备一般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如下: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犯罪预备的处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内容: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中对于先前行为的犯罪既遂的转化没有什么异议。犯罪未遂尽管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毕竟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对客体产生的实际损害或损害的严重威胁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有完成犯罪。所以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实际上是一个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与一个抢劫罪基于刑事政策及处刑定罪之方便而将其规定为一个抢劫罪而不予以处罚。②刑法269条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理解为不包括预备行为。

    吴梦云律师
    2022.01.1815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分别是什么意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分别是什么意思

    内容: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怎么区分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

    翁玉素律师
    2022.01.187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是什么关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是什么关系

    内容: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李孟阳律师
    2022.01.1810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如何分析犯罪预备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如何分析犯罪预备

    内容:(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

    龙珊律师
    2022.01.18102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内容:为了使犯罪获得成功达到犯罪目的逃避惩罚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郭铭芝律师
    2022.01.1871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犯罪预备,即预备犯,是行为人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犯罪预备如何理解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犯罪预备如何理解

    内容: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邢颖律师
    2022.03.2634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内容: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犯罪中止的特征1、必须是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2、必须是主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实质条件3、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李维律师
    2022.01.1847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案例分析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案例分析

    内容:律师会根据具体的罪名判断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是什么,以及判定被告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以下是我从律师的角度对这四项内容的简要介绍和分析: 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被告人的主观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具体来说,犯罪构成包括四项内容: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律师可以根据具体罪名判断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哪些对象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刑法中,每个罪名的犯罪主体都有明确的规定。

    段建国律师
    2023.09.01113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张芸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5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