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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行为认定问题

李孟阳律师2022.01.18293人阅读
导读: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关于犯罪预备行为认定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一是准备工具M是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三是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四是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五是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

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行为人在家磨刀或者说买了一把刀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他想干什么?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如果他没有犯罪的意图磨刀仅仅就是为了杀猪就是一个合法的行为。通过这个例子还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预备行为本身因为在分则没有具体规定脱离了犯罪目的往往看不出它的犯罪性这是要注意的。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比如说行为人想抢劫两个人准备抢一个路边店买了刀子深夜喊老板开门。老板开门之后2人就挤了进去一看里面有四人在那搓麻将这时候有这么多的人在店里面2人就傻眼了站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这打麻将的人感到很奇怪进来2人手里拿着刀子这是要干吗呀?就把他们抓住扭送到派出所。这种行为就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因为2人还没有能够着手抢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停止下来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抢劫的预备状态。再如某士兵看见一女兵从宿舍出去打水随手把门掩上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偷偷溜进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机强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来把他抓获。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藏在床下便于实施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发现抓获)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

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

这个主要的就是看有没有实际的犯罪准备行为。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比如说我真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给杀了!或者说现在这个社会是人不发横财不富马不食夜草不肥自己将来也想当江洋大盗之类的话但是没有任何行动仅仅是一种犯罪意思的表露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这一点是要注意的因为刑法只惩罚有行为的情况如果连准备行为都没有是不能惩罚的。但是另一方面要注意虽然犯罪意思是通过言语、文字的形式流露出来但是这种流露如果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的这种语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实际上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预备行为而不是犯意流露的问题比如说某人为了犯罪邀约、联络、勾结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计划、方案这就不仅仅是犯意流露而是实实在在的预备行为。有时言语表示本身还是一种实行行为。如对他人发出威胁你给我钱你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家给炸了把你的孩子给绑架了。这种情况看起来好像也是语言方式表示的但是这种语言不是单纯的犯意流露问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威胁行为(通过威胁敲诈勒索)并且还是一个犯罪的实行行为。总之一定要注意一方面没有实际的准备行为仅仅有犯意流露的这不能算是犯罪另一方面人们通过语言、文字表示出来的东西并非都是犯意的流露有可能本身就是一个犯罪行为那么这种场合就应该认定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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