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审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所谓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珍贵文物包括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芝术价值的纪念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史献资料、手稿、古旧图书资料以及代表性实物等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是否属于珍贵文物由有关部门依法鉴定确认。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所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是指由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核定公布并予以重点保护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所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出来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单位以及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直接指定出来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单位所谓省级文化保护单位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并报国务院备案的文物单位。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也有差异。处理时要作具体分析认真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应鉴别遭到损毁的是否是其主要的、关键的部分对其外观的破坏程度等从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某些损坏很轻、影响不大、或者被损坏后易于修复情节显著轻微的亦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但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本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故意损毁行为均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至于行为人实施损毁行为的动机可能不尽相同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文物将其损坏或者虽然知道但由于过失将其损毁不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损毁、屡教不改的损毁国宝级文物的损毁大量珍贵文物或致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毁损严重的损毁文物动机极其恶劣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认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
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也有差异。处理时要作具体分析认真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应鉴别遭到损毁的是否是其主要的、关键的部分对其外观的破坏程度等从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对某些损坏很轻、影响不大、或者被损坏后易于修复情节显著轻微的亦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但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