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导读: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剥夺公民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构成本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的都有可能构成本罪。那么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内容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族平等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民族政策方面的体现有两个层次上的含义一是各民族权利平等即各个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这是较浅层次上的民族平等二是各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即各个民族在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上的一致这是深层次的民族平等。现阶段我们说各个民族平等即是第一层次上的具体指各个民族在我国都是祖国统一大家庭中的一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具他合法权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公然宣传。所谓民族仇恨是指基于肤色、世俗的原因而产生的强烈憎恨。所谓民族歧视是指基于肤色、世俗的理由而对人们进行区别、排斥、限制意图损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本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有散发、公开陈列、张贴、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获得文书鼓吹暴力或仇恨的行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具有以下几种情形1动机十分卑劣的如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而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的2煽动手段恶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谣等方式的3多次进行煽动的4煽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5煽动群众人数较多煽动性大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煽动民族仇恨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既包括信仰某种宗教的权利也包括不信仰某种宗教的权利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的主要客体则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即宪法和法律所规定和保护的全国各民族之间团结、平等、互助的关系。
2、客观要件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剥夺公民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非法剥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禁止和干涉他人的宗教信仰。如阻挠公民或教徒参加正当的宗教活动捣毁或封闭宗教活动场所及必要设备强迫公民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以鼓动、劝诱或者其他方法对某一或某些民族进行蛊惑以期在不同民族之间制造相互仇恨、相互歧视的状态或心理甚至引起民族之间的直接纠纷和冲突。其煽动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书写、张贴、散发标语、传单、印刷、散发非法刊物录制、播放录音、录像发表演讲、呼喊口号等。至于被煽动者是否受煽动而从事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则对它罪没有影响只是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3、主体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构成本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的都有可能构成本罪。
4、主观不同。虽然两罪在主观方面都是出于故意但两罪行为人的具体认识则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行为人明知他人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己的剥夺行为是非法的而故意实施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煽动行为可能导致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为敌或相互歧视而积极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