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加重处罚事由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那么煽动民族仇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煽动民族仇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民族平等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民族政策方面的体现有两个层次上的含义
1是各民族权利平等即各个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这是较浅层次上的民族平等
2是各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即各个民族在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上的一致这是深层次的民族平等。现阶段我们说各个民族平等即是第一层次上的具体指各个民族在我国都是祖国统一大家庭中的一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具他合法权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公然宣传。所谓民族仇恨是指基于种族、肤色、世俗的原因而产生的强烈憎恨。所谓民族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世俗的理由而对人们进行区别、排斥、限制意图损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煽动民族仇恨罪的量刑处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长期进行煽动的煽动手段特别恶劣的引起民族纠纷、冲突甚至民族地区骚乱后果特别严重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