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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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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00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根据您的描述,目前因未签收导致确实无法证明送货数量,建议可以报警看看是否能够调取事发厂区监控。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建议协商处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需要看是否有回购相关约定,可按约定处理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向平台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你好,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一个表现形式,只要有效就符合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被辞退员工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若冲裁成功后公司仍拒不支付,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l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居间人未促雇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行为人无意思能力其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效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那么公司采购部章盖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22 14:31
承诺撤回怎么处理承诺撤回合同归于无效。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承诺期限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02-22 14:31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怎么处理合同订立的时候有明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您好,签了四个月的,合同上写了未按期完成要赔付违约金,至于劳动者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多少要考虑到劳动者支付能力,造成经济损失大小等情况合理确定。
01-10 18:40
各类职业的退休年龄具体如下:一、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各类职业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工伤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23:31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价,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要约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这就要求要约人是特定之人。此点在合同法第14条第2项中已有规定,即要约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应根据要约所实际使用的语言、文字和其他情况判断要约人是否决定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从而订立合同。那么合同订立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的,经济合同就成立;另一种意见认为,除了有权人员签字外,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济合同才能成立。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这一规定表明,缔约双方经要约和承诺后,经济合同即告成立。”上述司法解释把签字或盖章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合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运作规则,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那么合同成立是否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23:49
协议还对付款方式及有关证照过户作了明确约定。季某即将其经营的百家福超市营业场所及全部设施包括电脑移交给彭某。后季某按协议约定向彭某索要近2万种商品货款时,双方对如何计算商品价款总额时发生争议,季某要求按其经营的原超市的电脑进价计算商品总值,彭某则认为应按商品的原始进价单核定商品总值,拒绝付款。双方协商不成,因此,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彭某支付商品货款共计932840.88元。对此合议庭成员存在较大争议。那么转让合同中价款约定不明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18:05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依法律行为的性质不许附条件。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附条件。例如,将二人离婚作为取得房产的附条件。”餐厅所提出的附条件支付工资违反了该规定,其内容是无效的。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那么附条件合同的不能执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23:13
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那么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要签订合同,必须属于双方自愿的,这个合同在签订之后,那么是需要双方共同来完成的,那么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合同终止了,那么合同还存不存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