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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对方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违反约定,可以起诉;如果涉及虚假,可能需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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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打人,会变被动,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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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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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所做的约定,是让玩家只负责投资入金,工作室负责操作,经过一定时间就能够获得多少收益,这是不是就很像一种保本付息承诺了,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定性为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的具体工作办法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取证及申请取证权的法律依据。那么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法集资案辩护词(案例)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家属委托指派xxx律师依法出席庭审履行辩护职责,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详阅卷宗及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对相关意见的质证,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周XX集资诈骗罪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但被告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之目的及行为,客观上对其他同案隐瞒圣瑞、玖鑫实际经营状况,编造虚假材料,对外夸大投资收益的事实并不明知。本案对被告人周XX行为此罪与彼罪的依法定性,辩护人认为依据《刑法》192条及10年12月13日最高院关于非法集资案件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
金融凭证诈骗罪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叶某被控票据诈骗罪一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为维护叶某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多次审阅了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并经过两天的开庭审理,对本案有着较为清晰的认识,现结合庭审情况,针对本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审判时参考并采纳:辩护人认为:广东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叶某涉嫌票据诈骗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严重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建议贵院依法对此案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以维护叶某的合法权益。
01-26 10:22
贪污贿赂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事罪名,而是一个类罪名,具体分为了贪污犯罪与贿赂犯罪,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贪污贿赂有哪些辩护要点?如何选择贪污受贿案的辩护律师?“的内容,欢迎阅读。贪污贿赂有哪些辩护要点?1、追诉时效比较于《刑法修正案九》之前的《刑法》条款第三百八十三条,大量不满二十万元的贪污贿赂案件(有其他较重情节的除外),最高刑期为三年。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时效从以前的十年已经变为现在的五年,很对目前等待处理的案件,有可能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刑事律师可从追诉时效角度辩护案件。2、管辖同样比较于《刑法修正案九》之前的《刑法》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无罪辩护词[案情简介]2001年10月14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方某某在四合乡耿村村大耿村孙长喜院外因收蛇一事与吕土木发生争执,被告人将吕装蛇的袋子朝地下砸了两下,后又一拳击中吕的面部致吕仰面倒地而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4时许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吕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但辩护人又认为,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属意外事件,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应宣告无罪。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意外事件,被告人依法不构成犯罪。那么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无罪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03
刑事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根据本解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列出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对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不应当向律师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让律师收集、调取证据。
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涉外刑事辩护审理程序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应当由其提出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明记录在卷后,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及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报当地外事部门。对涉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人民法院认定的其他相关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限制出境;对开庭审理案件时必须到庭的证人,可以要求暂缓出境。
01-10 17:03
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所以,在了解和掌握证据种类的时候,要对证据概念有全面的理解,懂得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所指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所体现的内涵。同时,必须特别注意理解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移送案件时,应当将物证随同案卷一并移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12-08 17:43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8 17:42
要点二: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的判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本法所称“道路”是指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那么交通肇事罪辩护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5 19:10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许某的亲属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许某的辩护人。辩护人根据本案的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以下辩护意见:根据法医鉴定,被害人靳某的死因是“生前溺死”,那么其如何落水的情节对于许某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至关重要。既然被害人落水不是许某的行为造成,那么被害人溺水死亡的后果与许某的行为之间没有法律因果关系,许某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许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