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2.04.16 1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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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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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分公司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
2、其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分公司订立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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