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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地拆迁计划一般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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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运用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会运用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承包法》、《城乡规划法》、《民法典》、《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等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是一个系统的法律问题,牵涉的法律、法规较多,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那么房屋拆迁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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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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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10、拆除房屋。那么: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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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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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拆迁人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之前,必须具有所在地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立项批准行政行为;土地管理行政机关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行政行为及城市建设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行政行为,只有三个前置的行政行为具备,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是否全面审查前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还是只是形式审查,如果仅是形式审查,只要申请人具备三个前置行政行为,就应当发放行政许可证,如果全面审查,房屋拆迁管理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授权,这就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受理和审查增加了困难。那么拆迁许可证的形式审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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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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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据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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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国土资源部高级官员三十一日提出,当前在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过程中,强行征地拆迁等土地方面出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甘藏春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迁,土地管理的具体政策必须随之调整。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甘藏春说,无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如何变化,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根基不能动。今年国土资源部确定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为六百三十万亩,比去年增加了五十万亩。那么强行征地拆迁等土地四大问题引中国官方高度关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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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 房屋拆迁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那么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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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拆迁户可优先获得保障房昨天,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本市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家庭如果符合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可以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不用参加摇号。第三条各区、县政府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计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满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使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第七条被征收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申请家庭选房,同时被征收家庭须将原住房腾退。那么拆迁户可优先获得保障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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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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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保证城市建设需要,促进旧城改造,合理解决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城市内建设各类工程需要房屋拆迁安置的建设单位,均须持上级批准的建设计划,报请各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建设地点,划定拆迁范围,方可进行拆迁。拆迁范围确定后,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知公安部门停办户口迁入和分户手续。被拆迁的私房户要求住房产权者,可从房管部门的商品房中就近给予相应的安置。五拆迁房屋中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均由本城市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动迁工作,由房管部门统一办理,并向建设单位合理收取动迁费。那么山东省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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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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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和销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安置房建设及销售工作应严格遵循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政府定价、统筹分配的原则。市安置办全面统筹推进本市安置房建设工作,审定建设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计划及其他各项重大事项。市建委负责做好安置房建设的综合协调,推进安置房建设。第二章 安置房的建设第五条 城区政府应根据全市年度拆迁及征地计划以及安置量,提出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市安置办组织市建设、发改、财政、规划、国土、房产、城管、民政等部门会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纳入年度城建计划。那么《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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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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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就是说城市拆迁工作已由原来的政府行为,转为民事行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民事活动。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再是领导者,而是监督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必须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脱离出来,行使好“三种权利”,即:拆迁计划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再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实履行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城市房屋拆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那么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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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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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各地的拆迁计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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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介绍,所谓行政执法,是指人民法庭经常被要求参与拆迁、计划生育执法、税收、环保执法以及城管处罚等等地方行政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那么最高法院:法庭不得参与拆迁等行政执法活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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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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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历史上拆迁风波闹得特别大的,要数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初,因修建中山路引起的声势浩大的拆迁户请愿了。1928年8月12日破土动工,计划于次年6月1日“奉安大典”前竣工,限期完工,督责严急。由于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新房或建造新房,400多拆迁户不接受补偿方案,不“配合”拆迁。而不“配合”拆迁,官方便要派人强拆,于是矛盾升级。蒋介石等要人在大楼里面,对情绪激愤的请愿者避而不见。他们想到了一个他们认为最合适去做民众工作的人,这个人便是冯玉祥。蒋介石等人也许是要利用他的“亲民”形象,所以把他推出去安抚对于蒋介石等人的心思,冯玉祥心知肚明。那么蒋介石等人把冯玉祥推到愤怒的拆迁户面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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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各地的拆迁计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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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建设部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依次为: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强制拆迁。为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国务院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那么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程序有那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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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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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全市七区计划完成拆迁安置房施工面积13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00万平方米。全市七区拆迁安置房累积施工总面积达1941万平方米,累积竣工总面积411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拆迁安置房累积施工总面积1003万平方米,累积竣工总面积411万平方米,四项指标全部刷新历史纪录。同时,将优化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模式,加快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速度,努力缩短被拆迁人在外过渡时间。全市七区计划完成拆迁安置房施工面积13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00万平方米,并将妥善解决安置房后续管理中“配套到位难”、“‘两证’办理难”、“物业管理难”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那么无锡市今年计划完成拆迁安置房1300万平方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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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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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当遵循: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那么房屋拆迁工作的程序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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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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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例如,当所需认定的项目是由国家或者都道府县作为项目设立人设立的项目,或者施行项目所涉及到的土地跨越两个以上的都道府县地域的项目等《土地征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项目时,由国土交通大臣担任项目认定人。除此之外,管辖项目设立地的都道府县知事担任项目认定人。对此,日本《土地征收法》第3条采用列举主义的方式,列出了可以采用征收或者使用土地房屋的项目。通过项目认定程序,需要判断确定相关土地房屋、项目计划以及为此该项目只能征收或者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公益性。因此,进入项目认定程序之后,项目认定人就《土地征收法》第20条规定的认定要件进行审查。那么日本征地拆迁的项目认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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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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