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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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属于敲诈吗
许瑞林律师
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属于敲诈吗
内容: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日益重视,而其中一个热门话题就是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后索赔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过期等质量问题,索赔是其合法的权利,而不构成敲诈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并索赔是否构成敲诈行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是否属于敲诈,这是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综上所述,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是否属于敲诈,需要综合法律、道德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从道德角度来看,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后索赔是否属于敲诈也存在争议。
许瑞林律师2023.10.0714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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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打官司后收费的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先打官司后收费的律师事务所
内容: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律师事务所可靠吗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律师事务所可靠吗 先打官司后付费,属于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如果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风险代理也有助于提高律师代理的积极性,但是具体办案还是要看律师的专业能力,先打官司后付费,属于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如果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风险代理也有助于提高律师代理的积极性,但是具体办案还是要看律师的专业能力,北京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律师事务所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律师事务所是存在的,因为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不同的决定的,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
赵金保律师2023.12.2755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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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
内容: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张旭律师2022.04.15200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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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收费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收费标准
内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指的是别有用心的当事人或律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其中,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作为一种常见形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其次,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本文将深入分析腐败与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关系,揭开司法黑幕的真相,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健全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完善律师行业的自律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遏制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重要手段,在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中,律师的作用不容忽视。
周春花律师2023.12.2937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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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内容:3、法律主观: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法律主观: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借贷诉讼费收费标准不超过一万的,每件交纳50元受理费。
黄东洁律师2023.10.0859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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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这个是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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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事后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
内容:事后防卫又称“迟误防卫”。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事后防卫则是在已不存在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行防卫。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事后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1918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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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查房属于违法么(婚外情是否违法)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外情查房属于违法么(婚外情是否违法)
内容:问题来了,假如异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关系算违法吗,如果异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关系算违法吗,第二种是非夫妻关系与未成年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是违法的,这种情形属于刑法上的强奸罪,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个罪名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即使是未满14岁的女性跟行为人属于恋爱关系、双方自愿发生了性关行为,在法律层面也是会判定为强奸的,一、酒店入住条件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少都会有住酒店的需要,现在入住酒店,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且进行实名登记。
刘晓红律师2024.01.1870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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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找律师起诉费用标准
陈宗琼律师
经济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找律师起诉费用标准
内容:律师费收费标准2023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主要还是因为大部分类型的案件可能是民事方面比较简单的一些纠纷,大概几千元就可以解决了,如果是涉及标的额度比较大并且比较复杂的案件,可能就会比较贵,5、法律主观: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如果案件的争议金额较高,律师的收费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陈宗琼律师2023.12.2895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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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内容:哪些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国家工商局第50号令公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所受的损失;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的,应予增加,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那么哪些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2461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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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诱导消费是否犯法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院诱导消费是否犯法
内容:综上所述,医院诱导消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侵害患者权益,损害医疗行业的声誉,所谓诱导消费,指的是医院通过各种手段,如虚假宣传、医生拉客等方式,诱使患者购买不必要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以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这种患者倾销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的销售手段,也会被认定为医院诱导消费的违法行为,虚假宣传是医院诱导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医生拉客行为的存在,可以被视为医院诱导消费的证据,医院在进行诱导消费时,既可能触犯相关法律,也会失去患者的信任和良好的声誉。
邢颖律师2023.07.1047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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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属于婚姻的提前消费 买房一定要“联名”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属于婚姻的提前消费 买房一定要“联名”
内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日子过得很窘迫”。学经济的齐鸣说,经济学上的“边际效用递减”,现在变成了自己的“边际费用递减”。同居的“零距离”相处,标志着恋爱走出了初级阶段,男女的生活由原来的“风花雪月”走进了现在的“锅碗瓢盆”。约会的各项内容要么从合并后的报表中省去,要么以一项新的“财务项目”代替。AA制抵御“拆伙”风险 但是同居这种边缘化的生活方式,虽有婚姻的实质,但不是婚姻的模式。这成了许多同居男女心中的“小九九”。有人把同居称之为“试婚”,既然是尝试,就必然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顺利地由同居而婚,走进婚姻殿堂;一种是分道扬镳,走上各自的新旅程。那么同居属于婚姻的提前消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938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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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模仿他人营业形象属于不正当竞争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擅自模仿他人营业形象属于不正当竞争
内容:擅自模仿他人营业形象属于不正当竞争一般来说,商品的装横通常是指为识别和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对于此类行为的定性曾有不同的认识。因此相关法律规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装横”。那么擅自模仿他人营业形象属于不正当竞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0135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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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被打才算正当防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下被打才算正当防卫?
内容:而在这个案例中,李某先动手打人,因此属于非法侵害,张某的防卫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根据以上正当防卫的要求,张某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李某的非法侵害,并且必须是必要的、适当的防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防止正在实施非法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属于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张某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呢,只有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下,被打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免于承担刑事责任,,认为是一种正当防卫的行为。
林艳英律师2023.06.2747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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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的谢绝自带酒水违法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餐厅的谢绝自带酒水违法吗
内容:谢绝自带酒水进入,系限制消费者权利行为出入KTV等娱乐场所,商家要求消费者不得自带酒水食物,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涉及&ldquo,开瓶费&rdquo,该规定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所以顾客如果自带酒水,那就相当于断了老板的财路,试问谁会愿意答应呢,执法机构认为,这一格式条款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1、影响饭店收入除非是大饭店,饭菜可以卖的贵一点,像路边的小馆子,如果想要收入提高,卖酒水可是大头儿。
陈明月律师2023.07.0635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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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正当防卫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内容:一、正当防卫致人轻伤会判刑吗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指的是对于哪些正在实行不法的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一种制止该不法侵害的行为,在制止的过程当中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限度上的损害时,仍属于正当防卫,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吴梦云律师2023.07.1219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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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10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80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85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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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194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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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351评论 -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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