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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住。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按照规定,房屋原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后,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直至租赁期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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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该怎么转让?需要通知担保人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该怎么转让?需要通知担保人吗?
内容: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一般的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书面通知。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权该怎么转让?需要通知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77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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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应作以下处理:1、法院在房屋的租赁期限内拍卖房屋的,租赁抵押在前则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租赁抵押在后则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3、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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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通知书下达没有那么多钱付抚养费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执行通知书下达没有那么多钱付抚养费怎么办
内容: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那么法院执行通知书下达没有那么多钱付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210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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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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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被拍卖承租人有优先权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房被拍卖承租人有优先权吗
内容:张某得知后,表示自己是承租人,应当有优先购买权,遂将刘某告上法院,请求宣告拍卖无效。第一种意见认为,房屋拍卖有效,出租人以拍卖方式转让出租房屋,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受到相应的限制。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租赁期间的房屋被拍卖时,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况且,法律也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以拍卖方式出卖房屋时,房屋承租人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该两条规定在司法拍卖中充分保护了优先购买权人的权益。就本案来说,刘某应当在拍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张某于拍卖日到场,张某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租房被拍卖承租人有优先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410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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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一般在三个月内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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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有什么司法解释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有什么司法解释
内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明确解释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情况以及争议,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那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有什么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10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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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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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内容:5、法律主观:医疗过错认定步骤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机构收到人民法院委托后,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出结果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过错认定怎么进行1、法律主观:医疗过错认定的步骤如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确定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1、法律主观: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程序 : 医疗过错鉴定 的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怎么鉴定的1、法律主观: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程序 : 医疗过错鉴定 的申请。
王学瑞律师2023.11.0829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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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竞拍人拍得房屋后,房屋由法院交付给竞拍人,法院需要在竞拍人将标的物的价款交付到法院的账户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第二十九条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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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错误的司法鉴定怎样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对错误的司法鉴定怎样处理
内容:二、法院对错误的司法鉴定处理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发现司法鉴定存在错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发现原鉴定结论存在明显错误或缺陷,可以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撤销鉴定结论:如果需要撤销原鉴定结论,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原鉴定机构撤销其结论,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新鉴定,赔偿损失:如果错误的司法鉴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法院可以要求原鉴定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重新鉴定:如果需要重新鉴定,法院应当重新选择鉴定机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委托和受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10.1964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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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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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在拍卖后不够偿还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物在拍卖后不够偿还怎么办?
内容:抵押物拍卖受偿是抵押权实行最为普遍的方式。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通过协议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的,属于任意拍卖;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抵押权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拍卖抵押财产的,则为强制拍卖。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担保物在拍卖后不够偿还怎么办?司法拍卖后不够抵债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同时,拍卖后仍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找债务人追偿,对于弃房的行为,实际上不但违约,而且违法。那么担保物在拍卖后不够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49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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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债公司:债权转让通知的问题都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深圳要债公司:债权转让通知的问题都有哪些?
内容: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必须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上述司法解释基本采纳了第一种观点,该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因此,将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显然是不妥的。那么深圳要债公司:债权转让通知的问题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45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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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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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做司法鉴定有哪些项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做司法鉴定有哪些项目
内容:交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事故做司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鉴定的项目包括: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6、辆定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做司法鉴定有哪些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1649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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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转让前签订的,转让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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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拍卖商标会通知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强制拍卖商标会通知吗
内容:法院查封房产后,房产不能转让和抵押。被告有权利不到现场处理,但是法院如果最后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可能会涉及到依法拍卖被查封财产的风险。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话,此时就会被称之为被执行人。”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那么法院强制拍卖商标会通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0722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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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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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纠纷胜诉被告还是不还款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借贷纠纷胜诉被告还是不还款怎么办
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民间借贷原告胜诉被告没钱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直接进行还款处理,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可以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处理。
赵金保律师2024.01.311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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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回家等通知基本缓刑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庭后回家等通知基本缓刑吗
内容:取保候审开庭后让回家等,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即便是不判缓刑,也不会太重的。是否判刑、如何判刑,还要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决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开庭后多久判决,法律没有规定。
张旭律师2022.04.0281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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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14日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14日
内容:如对方通过外交途径委托我方向其在华的该国国民送达法律文书,亦可按第一条的规定予以送达。外国法院支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的费用,由外交部领事司转交有关高级人民法院;我国法院支付外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的费用,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交外部领事司转递。但应委托一方要求用特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引起的费用,由委托一方负担。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实行。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14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09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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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确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亲子鉴定不超过2500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湖南确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亲子鉴定不超过2500元
内容: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二○○七年九月七日各市州物价局:《湖南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实施一年来,社会各界整体反映良好,但随着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不断完善,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需要进一步规范。现将《湖南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委托人。那么湖南确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123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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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通知债权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通知债权人
内容: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那么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通知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24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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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委托人都放弃的时候没想到元甲的执行还在持续跟进,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决,16年的执行,2017年的破产,2019年的重组,2020年的执行,2022年的回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的坚持不懈,当事人的苦苦等待,终于等来了法官通知领款的喜报!这一刻是值得纪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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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陷入痛苦的婚姻中无法自拔?如何做到友好和平离婚?房产、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具有40年法律监督司法经验的郑国庆老师,处理婚姻家事领域实战经验丰富,一场讲座、一个小时,帮您解决各类离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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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维权经历,困难重重,元甲律师助力获赔近86万!这一面锦旗倾注了律师大量心血,属实来之不易! 2016年,杨女士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因现场情况复杂,事故责任无法划分。杨女士受伤严重,共27处损伤。元甲律所专案组通过诉讼争取有利的责任比例, 案件经历鉴定、重新鉴定、补充鉴定、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穷尽了所有司法程序,历经4年之久的艰辛维权之路,终于在元甲律师的努力下二审维持原判,帮助伤者获得赔偿859245.96元。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30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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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见不到孩子对一个母亲来说是痛心且无奈的,我们帮助母亲解决探视权纠纷,让孩子回到母亲身边,享受浓浓母爱,过一个温馨且幸福的新年,这是律师这份职业的意义,也是司法的民生温度。元甲婚姻家事 86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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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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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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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94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