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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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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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转账的钱是否能要回来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手后转账的钱是否能要回来
内容:此外,如果这笔转账是赠与行为,但属于彩礼等特殊财产,那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小明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笔转账是借贷行为,比如有借款协议、聊天记录等,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为借贷行为,小红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小明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这笔转账是借贷行为,或者法院认为这笔转账是赠与行为,那么小红就无需返还这笔钱,对于恋爱期间的转账行为,建议双方在转账前明确转账的性质,比如是赠与、借贷还是不当得利。
于海明律师2023.08.2880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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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失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钱吗,借条丢了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条丢失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钱吗,借条丢了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内容:综上所述,借条丢失后,借款人能否依靠转账记录起诉要回借款主要取决于转账记录的清晰性和能否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在法律诉讼中,除了转账记录外,借款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其次,借款人凭借转账记录起诉要回借款的前提是,转账记录清晰可见,且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如果转账记录能够清楚地显示债务人收到了借款人的转账款项,并且双方有过相应的借贷协议或借条,那么借款人有较大的可能性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然而,在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借款人能否凭借转账记录来起诉要回借款呢,转账记录是一项重要的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资金流动的事实。
冯清琴律师2023.12.0636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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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钱不还但有转账记录打官司能赢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钱不还但有转账记录打官司能赢吗
内容:当你发现借钱不还的情况并且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时,不要慌张,寻求专业帮助才是明智之举,当你面临这种情况时,要明确转账记录的作用和局限,寻求专业帮助,并加强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追回借款的过程中,你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款支付记录等,这些都是帮助你证明你有权获取追回借款的基本前提,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借贷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借款合同、借条等凭证,以备不时之需,专业的团队可以帮助你收集更多的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来制定追回借款的具体方案。
任冰峰律师2023.12.0620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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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工亡赔偿协议书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公司工亡赔偿协议书
内容:第二次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的 日内甲方以( 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 元整),工亡赔偿协议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家属):就 年 月 日在 (工亡事故概述)一事,经甲乙双方 (和解背景)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遵守。
黄东洁律师2023.06.0622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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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内容:综上所述,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应通过其他证据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增加胜诉的机会,虽然没有借条作为书面证据会有一定不足,但通过转账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情侣之间存在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是否还能进行起诉呢,因此,如果可以证明情侣之间的转账记录确实是一种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仍然可以起诉并主张自己的权益,其次,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被视为一种口头协议,尽管没有书面的借条,因此,缺乏借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更多的证据,增加胜诉的机会。
张旭律师2023.12.07104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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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借条和借款协议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书写借条和借款协议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内容:借条和借款合同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前面小编介绍过欠条格式范本,下面催天下小编介绍一下书写借条和借款协议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一般来说,借条足以证明借款的发生,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应保留出借人给借款人交付款项的证明,如:少量借款直接以现金交付的,可在借条上载明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有记录凭证方式交付的,应保管好该凭证。那么书写借条和借款协议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36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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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有微信转账记录报警好使吗
许瑞林律师
欠钱不还有微信转账记录报警好使吗
内容: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例如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那么欠钱不还有微信转账记录报警好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102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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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起诉要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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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没有欠条怎么办?(欠钱没有欠条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钱没有欠条怎么办?(欠钱没有欠条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内容:没有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2一、没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1、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然后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追讨债权,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崔玉君律师2023.04.2038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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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借款协议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借款协议怎么写?
内容:股权质押借款协议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 项目,首批借款 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 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那么股权质押借款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31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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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借钱给别人要怎么保存证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微信转账借钱给别人要怎么保存证据
内容: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自认或由适合的证人证言作证确认。同时,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并打印出来,这些都是证明确实把钱转账给对方的证据。如果你没有了借款当时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那么,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和对方交流还款事宜的相关聊天记录也可作为证据。但此证据效力较弱,如果能有语音记录或电话录音会比较好。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违反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微信转账借钱给别人要怎么保存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11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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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放弃房产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归子女所有协议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子女放弃房产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归子女所有协议
内容:2018年,李先生与刘女士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上述房屋赠与儿子李小宝,至此,李先生与刘女士因此房屋产权的分割问题再次产生纠纷,李先生认为刘女士在婚内有出轨行为,应少分财产,李先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离婚后房屋贷款亦是由我方当事人李先生通过转账给儿子李小宝,再由李小宝转给刘女士,我方对房屋贡献值较大,理应多分财产,李先生与刘女士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在离婚3年后就出现了房产纠纷,曾经选择平和体面的协议离婚方式,本以为日后定会各奔前程、后会无期,没想到如今再次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波澜。
陈明月律师2024.02.2684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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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就业协议不想去怎么处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就业协议不想去怎么处理
内容:签就业协议不想去怎么处理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企业就工作的一种意向性协议它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是可以反悔的在没有对双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反悔也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协议。毕业生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入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确定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另外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等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予以认可。
李孟阳律师2022.02.2243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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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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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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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_有借条无转账凭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_有借条无转账凭证
内容:实践当中,仅有转账记录很难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建议先搜集好更多的借款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记录中要有借款等备注),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仅有转账记录,无法证明整个待证事实,可能很难获得法律支持。搜集好借款证据后向法院起诉。
张芸律师2022.09.0819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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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好,我通过医调委和院方签定了调解协议,院方赔75000元,现在因为院方责任导致无法进行司法确认,他们现在就是拖着,也不说不赔,因为约定的是司法确认后转账。现在怎么办。如果直接起诉可以判院方赔偿吗?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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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回欠款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回欠款吗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其次,事先未约定违约金,债权人不能请求违约金。那么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回欠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82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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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825评论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63评论 -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26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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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7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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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193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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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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