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入读首都医科大学后,精神出现问题(确诊精神疾病),休学两年后病情未有好转,因休学期满返校读书,尝试与学校反应问题后没有收到任何回应,在药物副作用影响下离开学校,未能参加期末考试,学校以考试不及格科数到达三科为由劝我选择自主退学或学校直接开除。

2024.02.07 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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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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