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张桌子上,斯了一些双面胶的胶带,我自己是不知道的情况 以为自己收拾了 现在被别人骂起来 最后一-排这垃圾, 破纸屑子洒得纷纷扬扬,还夹带点DNA,你下周要参加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告别仪式提前来排练来了?没几天活头了?图二也是给自己整点小零食摆_上贡品了哥们拉完屎还让别人给你擦腚巨婴是吧潇洒一-扔你倒是舒服了用不用我再给你摆点香蜡纸烛给你办风光点? 后一段他说的话 觉得他有点离谱了说的话 现在能控告他一下嘛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资料1、法律分析: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书、一寸照片一张,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4、去离婚流程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去离婚流程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3、法律主观: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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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醉酒的情况下写的借条有效吗1、法律分析:喝醉了打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是无效借条,5、醉酒时签署的协议在有效合同的其他三个条件上面没什么问题,可是在法律行为上明显是不真实的,2、李某依据借条主张借款事实的存在,张某则辩解:“借条是其在醉酒的情况下写的,当时自己意志不清,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借条应无效”法院判决借条有效,结合其他证据佐证,张某应向李某偿还借款50万元,...喝醉酒时,稀里糊涂的写了一张30万的欠条,现在怎么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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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凭借条认定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借款合同生效,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借款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证明责任。所以,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人民法院会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出借人是否履行出借义务,借款合同是否生效。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仅凭一张借条可以起诉他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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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中,刘某提交了韩某出具的借条一张,但该借条明显具有裁剪痕迹且未有落款时间,在韩某提交载有双方结算内容及时间的欠条予以反驳的情况下,刘某应承担继续举证证明案涉借贷关系存续的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虽然提供了韩某出具的借条一张,但该借条没有注明出具时间且明显具有裁剪痕迹,在韩某提供了刘某出具的载有双方债务结算内容及时间的欠条予以反驳的情况下,该笔借款是否仍然存续存在两种可能,即如果借条出具在欠条之前,则该借条有较大可能已作废。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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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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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陈某提交三张单据,分别是两张借条和一张收条,具体为&ldquo,陈某主张吴某借款的金额为13万元,前两张借条合计6.5万元,是以若干几千元不等的存单交付,最后一张收条6.5万元是当面以现金方式交付后吴某出具收条,而吴某主张借款金额为6.5万元,即为前两张借条载明的款项,也认同存单交付的方式,但辩称最后一张收条指的是收到两张借条的6.5万元,而非一笔新的借款,借条 今借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借款期限3个月 2020.3.4&rdquo。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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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在只有一张借条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提供这些辅助证据,将大大提升诉讼的成功概率,借条就属于直接证据,朋友之间借贷时,对于出借人而言,应当重视证据的保全,尽可能地与出借人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特别是大宗金额的借款,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保留好转账凭证。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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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此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单凭一张借条就认定金额高达几千万元的借贷关系成立,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风险。那么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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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认为,由于证据太薄弱,首要问题是先要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办案律师第一时间起草《律师函》,在仅有王某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向王某手机发送了电子《律师函》,也多次发送催款短信,但刚开始没有任何回音,北京天用律所办案律师拿到李先生提供的证据资料后,看到证据仅仅是一张类似说明书一样的白纸一张,除了王某姓名之外,身份证、户籍地信息均没有记载,也没有对账明细单,而且施工是2015年,时间上也比较长久,为了保证我方当事人的权益,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王某支付李先生全部所欠工程款。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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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被告乙女以为原告甲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为由向原告两次索取人民币93000元,并为原告出具欠条,取得钱款后并未兑现承诺、为原告办理事宜,被告乙女辩称其收到钱款后将此款交给案外人,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且为原告书写欠条的人为被告乙女,故被告乙女辩称意见不予支持,2016年4月2日,被告乙女在原告甲处取得25000元,称是办理退休的前期费用,被告乙女为此给原告书写欠条一张,并约定事情办理不成予以返还,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乙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甲人民币93000元。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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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是个小买卖人!(鸡和猪等家禽吃的!)由于只在农村推销,所以没有合格执照!2008年5月和一客户做了一笔生意!但是,但了现在都2009年了却只给我一张欠条和无限的烦恼!去了很多次就是不还钱!说我卖的是假货!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有欠条,请结合其他辅助证据,应当可以胜诉,但注意不要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那么一张欠条能胜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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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此,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张先生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刘先生提供借款本金22000元,刘先生以借款人身份向张先生出具借条,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刘先生应按约定期限履行偿还本金的义务,照片显示,刘先生在借条上载明:他向张先生借款22000元用于公司周转,因双方不在一地,故此借条以张先生手机留存照片作为主要法律依据,综上,法院对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判决刘先生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张先生借款本金22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此后,张先生多次催讨无果,遂于去年6月将刘先生告上了法院,诉请法院判决刘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共计24000余元,之后,刘先生手写一张借条并进行了拍照,随即通过微信将借条的照片发送给了张先生,同时,刘先生将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页)、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拍照发给张先生,以此证明借条的真实性。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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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张欠条诉讼时效引起的不同思考1.当前,我国法学界对欠条的诉讼时效有着不同的认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欠条应一律从出具欠条之日起适用3年诉讼时效。大家对前一种情况欠条的诉讼时效争议不大,主要是对后一种情况欠条的诉讼时效争议较大。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情况,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往往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一个焦点,也是应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的关键。在规范欠条诉讼时效中,一定要考虑到这种情况,尽量使这些不诚信行为少得逞。那么一张欠条诉讼时效引起的不同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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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货物欠款单能够体现欠款金额,欠货单有对方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确认的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欠货款的事实,这样的货款...货物欠款单能够体现欠款金额,欠货单有对方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确认的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欠货款的事实,在大多数情况下,一张货物欠款单可能不足以直接认定买卖合同纠纷,因为法院通常需要更多的证据来确定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和欠款,只有货物欠款单,没有证据证明欠款单中的货款是如何产生的,1、认定买卖合同纠纷是否仅凭一张货物欠款单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司法实践和相关证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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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李某和原告李某某系兄妹关系。2008年11月22日,被告李某向其妹原告李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李某某贰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法院审理后认为,有原告李某某提供的欠条为证,被告李某借款事实清楚,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应当清偿。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告李某辩称欠条是在其母亲威逼的情况下所写,其并未向原告借款的主张,因其未向法院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不以采信。据此,做出上述判决。那么一张欠条兄妹反目 诉至法院证据说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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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具体要求和司法实践,可以用一张表格对遗嘱的形式要求和易忽略问题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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