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户籍成员



公房拆迁时并不是有户口就有拆迁补偿的,取得公房的所有权,才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没有所有权的,只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公房拆迁时并不是有户口就有拆迁补偿的,取得公房的所有权,才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没有所有权的,只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那么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有份吗只要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那么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有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儿媳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了解法律规定并保留相关证据,同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法律规定儿媳首先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儿媳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婆婆名下的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等财产权益,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当平均分割,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儿媳与婆婆或其他家庭成员因拆迁补偿或房产分割产生分歧,进而导致离婚,那么这个分歧将成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这些措施,儿媳可以更好地应对拆迁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并为自己争取合理的权益。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什么是“小产权房”?前几天听说国家有新规定,城里人不准购买“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的政策都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因此,所谓“小产权房”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并需承担买卖无效之风险。农民的私房,是指村民在依据其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而取得的宅基地之上自行建造的房屋,现行法律法规不许城镇居民购买,如需购买应经得特定程序审批。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具备首次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只要开具无房证明就可以享受契税按照1%来征收的优惠政策,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开无房证明。l 没房证明的有效期为10个工作天到30个工作天不等,具体以各区房管局的规定为准;l 如未能开具‘没房证明’、家庭中任一方未能按要求提供该证明、或者家庭任一成员不属于‘首次置业’范围当中,契税以全额征收。那么非广州户籍须开“无房证明”享受契税优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那么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拆迁外嫁女补偿标准和其他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标准是一样的。那么拆迁外嫁女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农村拆迁补偿款的继承规定都有哪些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那么农村拆迁补偿款的继承规定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那么继承的宅基地造成“一户多宅”,遇拆迁能得到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屋是否属于共有,又该如何分配?一般的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房屋面积和户籍登记人口两方面因素进行安置。因此,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涉案房屋相关权属权益的关键在于搜集提交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当事人是涉案拆迁安置房产的合法权利主体。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1、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2、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3、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4、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7、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那么夫妻已离婚拆迁有补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1)办理条件户籍居民因个人事务,请求查询本人和本人家庭户籍档案的,可申请查询,(4)工作要求① 家庭户户主可查询户内所有户籍人员户籍档案,集体户户主及户成员、家庭户户成员可查询本人户籍档案,②户籍档案只供查询,不对外提供,(2)需审核材料① 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② 本人居民身份证(3)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办结。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那么继承一户多宅拆迁会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更为重要的是,王女士出资购买的该公房承租权,该房屋性质上类似于私房,其动迁利益一般归出资人所有,动迁房屋在册户籍4人,分别是王女士和她的两个子女蔡先生和蔡女士,以及蔡女士的儿子高先生,公房动迁补偿款分割原则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归出资人所有,动迁时,蔡女士和儿子高先生户籍虽在系争房屋中,但自户口迁入后,均未在系争房屋内实际居住,综上,本院判决:系争房屋的动迁利益应归王女士一人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系争房屋为王女士出资购买取得,且承租人一直登记于王女士名下。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只有本村村民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对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能否办理登记也没有政策明确。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那么户籍不在本村是否能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区拆迁房和补偿款产生分家析产纠纷,经过在庭审中全力争取,我方胜诉,获得房产和补偿款合计价值上百万!只有委托专业的律师,结果才会更有保障!
每天胜诉判决不断,坐等对方上诉。此案件是处于信任自己的同胞兄弟,在拆迁时根据拆迁办的要求签署了放弃拆迁利益,没想到有一方想独吞,经过我们努力,最终均分。
两位律政佳人强势出马,庭审中据理力争,守护了5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仅支持了对方2万6千元的周转费。业务精湛、至真至诚、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