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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域管辖也称为地区管辖,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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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与交通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区别
内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人,应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与交通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0864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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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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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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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体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选择甲法院起诉和选择乙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这主要体现在赔偿的标准可能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管辖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2517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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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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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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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刘晓红律师
2022.04.076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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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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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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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移转管辖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移转管辖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移转管辖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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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二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一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二诉讼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不能(成)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被告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164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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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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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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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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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又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
许瑞林律师
2022.03.2220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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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初创公司名称的固定结构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比如&ldquo,规则一:同行业字号不能重复公司名称具有排他性,必须能够把各个不同的公司区别开来,因此字号部分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不得与已经注册登记的同行业公司名称在字体、读音、含义等方面相同,选择时尽量自己原创,规则二:不得含有违禁字/词汇为公司取名时人们多多少少都会带一点个人情感,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但不能故意给公众产生混淆,公司核名主要审查重复率,在同一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相同或相似行业不能存在字号重复或近似的公司。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1.137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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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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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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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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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分为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动产和不动产是两种不同的财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那么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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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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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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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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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的规定_劳动争议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例,A公司是在注册的一家销售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分公司。2009年2月李某因销售提成与A公司引起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李某将A公司申诉到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A公司不服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异议认为依据双方的约定双方的劳动争议应当由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管辖而不应由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李某认为其工作地点在成都因此劳动争议应当在成都审理。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管辖权与劳动争议的法定管辖权存在冲突。
张芸律师
2022.05.08235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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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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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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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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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那么交通案件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352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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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那么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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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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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香港与大陆法院离婚审判权有什么区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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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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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是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相关法律对特殊地域管辖作了专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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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双方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时如何确定管辖?(全文)
内容: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发现姜瑞的工资关系仍然在棉纺二厂,于是将案件移送到棉纺二厂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级别管辖,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交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本案中,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出现了特殊情况,即劳动争议的双方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劳动争议的双方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时如何确定管辖?(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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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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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道路区域内交通事故谁管非道路区域内交通事故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者同级中的某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某一交通事故进行管辖处理。第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虽具有处置交通伤亡事故的经验和专业技术条件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又明确将非道路区域内发生的事故排除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管辖之外致使懂专业、熟悉业务的部门无权管辖。那么非道路区域内交通事故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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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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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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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临时牌照超出限定区域如何处罚临牌超过有效期或未悬挂临牌上路的一旦被查处将被视为无牌上路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那么临时牌照超出限定区域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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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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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抗辩权产生的法律依据不同,将抗辩权分为程序法上的抗辩权与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程序法上的抗辩权可进一步分为事实上的抗辩与程序上的抗辩,事实上的抗辩是指诉讼当事人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主张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缺乏真实性,没有事实根据,根本不存在;程序上的抗辩是指诉讼当事人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主张诉讼程序缺乏法律依据,如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及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等。那么反诉与抗辩怎么区别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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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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