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与破产经理的区别

2022.01.05 17: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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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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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成员工作报酬不同。一般而言,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法律责任承担不同。清算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一般仅承担被解任的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破产管理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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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清算组在处理清算事务时耗时费力,责任重大,且有负担财产责任的风险,因此,立法多规定其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而取得报酬的依据,一般应结合清算案件的繁简、清算财产的规模、财产的分配情况、清算组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努力程度、同业标准等因素综合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 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内容: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包含所有者以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所有者权益还意味着所有者有法定的管理企业和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虽然都是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都是两个会计要素,都是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但两者又有着本质的差别。债权人权益是企业债权人对企业全部资产的要求权;而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当企业进行清算时,在支付了破产、清算费用后将优先用于偿还负债,如有剩余资产,才能按比例返还所有者。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那么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49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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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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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债权人的作用不同。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 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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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

    内容: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那么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92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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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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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3、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4、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5、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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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

    内容:狭义上的破产财产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用以清算和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在债务人财产转化为“债务人财产”之后,这一财产事实上的权利主体不再是原企业的所有者,而是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是一个概括性的财产概念,包括在破产受理时以及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有财产的集合和权益的集合。那么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105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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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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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转破和破产有什么区别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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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执转破和破产有什么区别

    内容:执破产就是针对某些符合破产的企业而启动的程序,而破产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的破产程序。这两者直接一个时针对企业一个时针对个人,所以相对之间也有很大的区别。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破产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李楠楠律师
    2021.10.1212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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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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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在于范围不同,产生的原因不同等,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宣告破产和债务清算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宣告破产和债务清算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内容: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那么宣告破产和债务清算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18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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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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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清算的性质不同。公司清算中的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担保物权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担保物权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优先性不同。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比如有抵押物在手,物的所有人破产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无需通过和解或者破产分配行使自己的债权。那么担保物权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8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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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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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是指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引起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的法律行为。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公司或者债权人通过申请破产的法律程序,将公司的全部资产供债权人平均受偿,从而使公司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的一种法定程序。公司解散和破产的发生原因不同公司的解散要么是股东自愿解散,要么是因严重违反行政管理制度被强制解散、要么是因陷入公司僵局经股东申请被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否解散,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资不抵债没有必然关系。公司的破产原因就是资不抵债,不得不申请破产。公司解散和破产的法律后果不同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由清算组处理债权债务,并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破产的法律后果是,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后,无法清偿部分的债权不再清偿。在一定情况下,解散可以转化为破产。即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发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共益债务与普通债权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共益债务与普通债权的区别

    内容:企业破产后通过法律渠道处理财产清算和债务清算,共益债务的清偿是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为保证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普通债券是针对破产人对财产的请求权,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要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因此,将上述费用列入共益债务比较恰当,符合共益债务的特征和本质。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首先,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债务。那么共益债务与普通债权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53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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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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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2、清算程序不同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5、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6、清算所需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除名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除名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则适用于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那么除名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139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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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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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是不一样的,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企业出现破产,而公司清算是企业解散、倒闭等原因造成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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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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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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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再次提起诉讼。首先,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是经法律程序确认的债权,因此,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无须再提起诉讼。其次,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代位申请已无提出异议的权利。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那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37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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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区别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如何区别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内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都是破产申请得以进入程序以及程序中的各项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保证,在《企业破产法》同时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由于破产费用又要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因此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讲解:如何区别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别1、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尽管存在上述差别,但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认定上,两者还可能存在一定的交叉。那么如何区别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21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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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申报与确认有什么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的申报与确认有什么区别

    内容:债权的申报与确认有什么区别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那么债权的申报与确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100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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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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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那么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522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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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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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成员工作报酬不同。一般而言,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法律责任承担不同。清算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一般仅承担被解任的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破产管理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有哪些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有哪些区别

    内容: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有哪些区别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可见,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所有者。当企业进行清算时,在支付了破产、清算费用后将优先用于偿还负债,如有剩余资产,才能按比例返还所有者。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在股份制企业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含所有者以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所有者权益还意味着所有者有法定的管理企业和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虽然都是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都是两个会计要素,都是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但两者又有着本质的差别。那么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41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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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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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权益与股东权益不同,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都是公司资金来源的途径,它们都是公司资金的所有者,目的都是希望能够从与公司的交易中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而债权人权益有确定的偿付日期,公司到期必须足额偿付利息和本金,否则将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那么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65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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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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