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认属于哪个部门?

2022.01.09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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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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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无法调解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要求对房屋所有权归属作出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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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无法调解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要求对房屋所有权归属作出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内容:买卖房产要交哪些税?——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法规解析买卖房产要纳什么税?二手楼转让有哪些税收优惠?答:有下列的优惠: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如果其购房价值小于出售原住房价值的,按其比例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个人购入住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地产证》上注明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填发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个人可持《房地产证》和身份证到国土房管产权登记部门核查购房时间,国土房管产权登记部门根据住房登记档案资料在《房地产证》上据实备注购买日期并加盖专用章确认。那么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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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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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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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

    内容: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那么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931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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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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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合同是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2、卖方或买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合同是双方恶意串通,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订立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内容: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那么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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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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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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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什么税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赠与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什么税

    内容:房屋赠与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什么税受赠方需缴纳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赠与方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那么房屋赠与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什么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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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103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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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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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内容: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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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17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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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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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内容:强拆行政行为确认违法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那么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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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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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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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内容: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那么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3185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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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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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的步骤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过户的步骤是怎样的

    内容:在签署买卖协议后,卖方需携带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4.定契和纳税管理部门确认房屋可交易后,会帮助交易双方办理定契手续,之后买卖双方需按照协议缴纳相关税费,二手房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资质确认卖方需要确保对房屋有合法的使用权利并确保房屋可上市交易,需要向买方提供房本、身份证等信息,6.贷款问题若买方为贷款按揭买房,则需要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在房屋评估后,会确认买方是否具备还款能力,若没问题,则会将房款打至监管账户,卖方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而买方则需要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等资料,买卖双方需要签署买卖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房屋位置、面积、价格、成交方式、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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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128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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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变更房屋权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夫妻变更房屋权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内容:夫妻变更房屋权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房屋赠与转移登记的手续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那么夫妻变更房屋权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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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9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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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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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监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监管

    内容:可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却置身于房屋拆迁关系之外,开发商等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成为拆迁人,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他们之间形成法律关系,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于尴尬的境地。3.房屋拆迁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不少事情至少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媒介”,甚至出面“协调”,可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倒无权参与其中了,有劲使不上。事实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然要参与其中的。那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监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219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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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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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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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内容: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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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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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258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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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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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

    内容: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那么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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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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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

    内容: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 房屋拆迁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那么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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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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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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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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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如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

    内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建造审批手续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被拆迁的房屋的用途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确认。那么如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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