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一次性扣12分可以找人代扣吗
不可以代扣,新交通法规定只能以违规摄像镜头拍摄到的人员的驾照进行扣分,代扣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可以吊销驾照。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将纳入启动嫌疑驾驶证调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不可以代扣,新交通法规定只能以违规摄像镜头拍摄到的人员的驾照进行扣分,代扣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可以吊销驾照。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将纳入启动嫌疑驾驶证调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且参考有关专家经验,植物人的寿命应在5至10年,中国人女性平均寿命74岁,考虑刘某身体状况,一次性赔偿20年的后期护理费用过高,几年后刘某可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也可能不在人世,刘某遭受交通事故后,成了植物人,需要长期护理,对今后20年肯定要发生的护理费应判决一次性给付,从而有利于解决纠纷,事后,刘某的丈夫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将王某、王某的公司、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5万元,其中刘某要求赔偿后续护理费20年共28.8万元。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3、解答超车超速一般情况下超车超速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依法接受处罚,责任认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4、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5、法律主观:因超速造成交通事故的认定方式:超速已属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若另一方无过错无违章行为,则超速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超速导致交通事故怎么定责1、超速导致交通事故怎么定责超速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也需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进行划分,当事人根据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法官解读当事人之间本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法律关系,因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当事人通过协商将原有的侵权之债转化为合同之债,该赔偿协议是当事人处分自已民事权利的法律行为,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签署前,当事人需要全面考虑自己的利益,明确协议的内容,了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法律,在签署私了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前,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内容:首先,协议书的内容要明确清晰,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在协商中争取自己的权益,私了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或纠纷后,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其中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或某个第三方做出一次性的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此外,当事人应该了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法律,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签署协议书后,双方要认真履行协议内容。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2023年,由于工作安全问题,许多工人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导致死亡。此时,工人家属需要知道他们有权利获得赔偿金,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的时期。在中国,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是由政府规定和支付的,是一种法律保护机制,可以帮助家庭在工人不幸去世后得到安抚。然而,很多家庭可能不了解如何行使维权。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探讨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的含义和各种细节。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如果只是因为一方超速,另一方无过失驾驶,那么超速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2、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如果只是因为一方超速,另一方无过失驾驶,那么超速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超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如果只是因为一方超速,另一方无过失驾驶,那么超速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超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1、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超速撞车了保险公司赔吗1、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5、法律分析: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3、法律分析: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1、法律分析: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2、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4、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工伤赔偿2024标准多少钱一天工伤赔偿2022标准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b2一次性扣12分多少钱严重超速50以上B2一次扣12分是要进行罚款5002000元。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那么b2一次性扣12分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例如,如果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导致追尾碰撞前方车辆,那么他很可能会因为超速而被判为全责,例如,如果驾驶员在城区道路上超速50%以上,导致与行人发生碰撞,那么他很可能会因为超速而被判为全责,一般来说,如果超速驾驶是事故的直接或主要原因,那么驾驶员很可能会被判为全责,例如,如果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导致追尾碰撞前方车辆,那么他很可能会因为超速而被判为全责,二、超速全责的判定在交通事故中,判定责任的关键是要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下面介绍一下网上流传最广范的超速惩标准:1、车辆超过规定速度在10%以内,不扣分,不罚款,会予以口头警告,或者短信警告,有些地方还可能开一个0罚款、0扣分的违章单子,需要车主进行处理,那么,综合超速20%的处罚规定依据,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达到20%以上50%以下的,一次记6分,并处对应金额的罚款,因此,在安全法和记分分值的法规中,虽然只有超速百分之20和百分之50的处罚和扣分规定(超过百分之50,扣12分,罚款200到2000不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达到20%以上50%以下的,一次记3分,并处对应金额的罚款,3、超过规定速度20%以上,但没有超过50%的,扣6分,罚款200元,4、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但没有超过70%的,扣12分,罚款1000元。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针对超速行驶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刑事责任的认定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行为人以超过规定的车速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超速行驶导致人员死亡,驾驶人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当超速行驶导致车祸,甚至造成人员死亡时,当事人会不会坐牢呢,综上所述,如果超速行驶导致人员死亡,驾驶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超速撞死人坐牢的法律依据如果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包括是否构成犯罪、民事赔偿等问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次性扣12分的违章行为:第一种: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是现在人们最关注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查到酒驾,就会一次性扣满12分,并且这只是最低的处罚方式,严重的还有吊销驾照不得再考、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1、普通私家车(C驾照)私家车被扣满12分通常有2种情况:A. 12分被扣光,驾驶证被交警暂扣B. 12分被扣光,但驾驶证还在手上但不管属于哪种状态,驾驶证扣满12分之后,请不要继续开车上路,以下3种方法供参考:1、满分考试驾驶证扣满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才能拿回驾驶证继续开车,第四种:替代扣分并存在利益关系在新的交通规定中,增加了一项一次性扣满12分的处罚,就是买分卖分的行为,找他人替自己扣分或者帮助他人扣分,从中牟利的,就会扣12分,如果出现团伙组织买分卖分行为,最高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当驾照被扣满12分时,说明你的驾驶资格暂时停止,也就意味着你已经丧失了开车上路的资格,第三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车逆行大家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是不可以出现倒车、逆行等行为的,会直接被扣12分,在新规施行之后,增加了城市快速路这一项,一旦在城市快速路出现以上违法行为,就会被扣满12分。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高速上超速怎么罚款1、目前一般来说,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不需要去接受处理的;超过10%~20%,那就要扣3分,罚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12分,罚款500元,然后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高速超速达20%不足50%,扣6分罚款200-500元;2、法律依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超速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定之外,还要看看是否有别的过错从而综合判定,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婚家案件在调解中为避免今后再出现纠纷,例如“离婚后财产纠纷”,最好加一项兜底条款,“双方自此再无其他争议,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完毕”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