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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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款未结算一般可以转让,但合同中或者法律中另有规定的例外。比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话,债权人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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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债权转让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内容:工程款债权转让优先受偿权的影响其一,有关主债权转让从债权是否随之转让问题,《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确有规定。具体如下:1、《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其二,但上述规定均未涉及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转让问题。截止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或司法解释层面没有工程优先权是否可以同时转让的直接规定。如果可以将工程优先权与工程价款债权一并同时转让给其他债权人,实际是承认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保护,而该等优先保护并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那么工程款债权转让优先受偿权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3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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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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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工程款债权是指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支付建设工程款项的权利。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与不同的承包商签订合同,并支付各个承包商相应的款项。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建设单位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例如资金短缺等)无法按时支付全部的款项。这时,承包商就有了一定的债权。如果承包商需要尽快回收相关资金,就可以通过转让工程款债权的方式来实现。
吴梦云律师2023.06.20101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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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的法律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的法律规定
内容: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和法律规定十分重要,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对于协议中存在的争议,需要充分借助法律和专业律师的力量,进行合理的解决和处理。
王学瑞律师2023.06.2077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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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工程没证据,居然可以靠对方漏洞胜诉、多拿22万工程款?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年前工程没证据,居然可以靠对方漏洞胜诉、多拿22万工程款?
内容:8年前工程,没有证据资料2023年1月,王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通过律师要回剩余工程款,根据王先生自己的计算,他的心理预期是&ldquo,天用律师仔细分析被告的答辩状,内容简述为:1、称2016年2月双方已解除合同解除,指出我方主张工程款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对于被告答辩状中第3点,可以看出对方已承认案涉工程总造价,这对于证据匮乏、又无法进行工程鉴定的我方来说,真是&ldquo,在此后,王先生也向甲方要过几次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但双方因金额纠纷不欢而散,工程尾款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翁玉素律师2024.04.3064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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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因为法律法规不禁止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所以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不得转让,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该债权并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据此可知,未结算工程款是一种债权并可以依法转让。第二、不过应该注意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在与债权债务具体数额之间的区别。工程款债权具体金额尚未确定,不影响工程款债权有效存在这一事实。同时,只需要通知债务人,无需其同意,当然债务人仍可以就向债权转让人的抗辩向债权受让人主张。第三、如果债权转让时,债权转让方和债务人尚未结算(甚至远未完工),或者是存在重大争议(工期违约、质量瑕疵等)的情况下,工程未结算债权转让效力如何,可能还需要根据个案特定事实分析,为此,尽量谨慎处理,避免重大风险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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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竣工而中途退场,承包人能否请求支付工程款?
陈宗琼律师
未竣工而中途退场,承包人能否请求支付工程款?
内容:因此,在承包人对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并且在以下情况中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主张工程价款:一是发包人同意支付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因此即便工程未竣工验收,在发包人同意支付已完部分工程款(包括发承包双方就已完工程部分完成结算)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当然,之所以在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才能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主要是因为在工程尚未完工时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则无法判断,同时承包人最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也将无法确定。
陈宗琼律师2024.04.233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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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程款打了欠条起诉的案由(有欠条的工程款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工程款打了欠条起诉的案由(有欠条的工程款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内容:法律分析:因拖欠工程款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案由是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4.019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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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债权转让条件
内容: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关于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那么工程款债权转让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1088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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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内容: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011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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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如何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债权转让如何处理
内容:工程款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持有的债权(例如未付工程款)转让给另一方,使其代替债权人收回欠款的一种行为。一般转让过程包括三步:转让双方的反复洽谈、进行交割和转让后的确认。在此基础上,债权转让过程要求双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文书和支付交易服务费。
赵金保律师2023.02.0812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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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支付工程款,预期利息怎么计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拖延支付工程款,预期利息怎么计算?
内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预期利息,一、预期利息的法律依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预期利息,四、律师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乙方应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包括预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当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除了要求支付本金外,还有权主张预期利息,通过本案例可以看出,当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预期利息,以弥补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乙方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将甲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预期利息。
任冰峰律师2024.04.2298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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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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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
内容:工程优先权的法律性质是法定优先权,即法律直接规定的承包商享有的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优先权无需登记即可生效。开发商转让工程的,不影响承包商行使工程优先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使用行使主体:与工程所有人签订的有效施工合同的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以其施工的建设工程为工程优先权的客体,且该工程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可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包括实际费用及垫资款,几无争议。那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1329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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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增值税(工程款增值税发票图片)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增值税(工程款增值税发票图片)
内容: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ldquo,(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9%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工程款需要交多少的税2000万工程款税率为10%,应 缴纳增值税 税金也就是价税合计除以(1+10%)再乘以10%,即20000000/(1+10%)*10%=1818182元,地税附加为增值税税金*12%或者10%(某些区县城建税为5%)即1818182*0.12=218182元。
张芸律师2023.03.0749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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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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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三方协议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债权转让三方协议
内容:建筑企业债务转让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工程款债权本质上是可流通转让的财产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债务转让协议都是三方之间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即债权人、原债务人以及新债务人。那么,工程款债权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李楠楠律师2021.11.2359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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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工程款可否转让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效合同的工程款可否转让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工程建设时,发包人和承包人要签订承包合同,而承包合同在一定的情形下会无效的,例如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承包,那么无效合同的工程款可不可以转让?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崔玉君律师2021.11.0725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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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2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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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14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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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891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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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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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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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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