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宿舍因脑溢血去世,算是工伤吗?能赔偿多少钱

2022-05-07 22: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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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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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我国法律对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保护并不对等,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在劳动关系中,则无条件地构成工伤,而在雇佣关系中,因自身的原因而突发脑溢血死亡,如果雇主没有过错的,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包括雇员不小心导致自己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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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7-26 18:38:42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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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司宿舍受伤不属于工伤。在员工宿舍受到伤害,显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工伤的认定要求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因此在宿舍受伤,很明显并不属于上述的条件,所以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地工伤赔偿流程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工地工伤赔偿流程

    内容:3、法律主观:劳动者在工地受伤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5、工地上干活受伤的赔偿流程如下:报告单位:在发生工伤后,工人应该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安排就医,3、在建筑工地干活受伤的赔偿方式:如果属于工伤的,可以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1、在建筑工地干活受伤的赔偿方式:如果属于工伤的,可以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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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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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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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

    内容:4、法律问题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算,与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5、因为工伤认定引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崔玉君律师
    2023.10.24105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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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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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

    内容:职工甲在从单位下夜班回宿舍的途中,因车祸致死,其死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甲的父母向仲裁委申诉,要求甲所在单位乙支付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应享受的待遇。单位乙辩称甲死亡后其亲属已经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得到了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内的民事赔偿,单位不应重复支付。那么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038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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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被车撞了算工伤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上班被车撞了算工伤吗

    内容:另外,如果事故发生时受害者不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进行上下班,而是偏离了正常路线或进行私人活动,那么也难以认定为工伤,二、上班被车撞是否算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的定义和范围,上班被车撞了是否算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上班途中在工作时间内遭受交通事故受伤,理论上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事故发生地点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比如在下班后或者休息时间,就不属于工伤。

    杨一凡律师
    2023.10.0790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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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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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钱负责

    内容: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工伤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如果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无力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由单位承担,一般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发生:雇主承担: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雇主通常需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受伤者本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被保险人承担,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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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046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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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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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下班途中突遇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上下班途中突遇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吗?

    内容:工伤包括很多种,一些工伤涉及交通事故,很多人都想知道上下班途中如果突然遇到交通事故,算是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工伤保险也是可以赔付的。至于是选择肇事方赔偿还是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应当报工伤,但你不应当获得双倍赔偿;3.你可以选择工伤保险赔付,也可以选择肇事者赔付。那么上下班途中突遇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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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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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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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违法转包工伤找总包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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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工地违法转包工伤找总包吗

    内容:4、工程转包发生工伤应当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建筑工地没有合同,工伤可以找总公司赔偿吗1、劳务分包中发生工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如果工伤职工在分包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但是分包单位找不到或者无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职工可以向总包单位进行工伤赔偿申请,分包后工人受伤谁负责1、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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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957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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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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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死亡属于工伤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上班死亡属于工伤吗

    内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遇疾病或意外事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近亲属可从死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为工伤,上班期间死亡属于工伤吗 司法实践中,必须要满足工作时间前后以及在工作场所内这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是工伤,另外上班死亡必须是要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才能赔偿。

    任冰峰律师
    2023.10.1932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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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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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对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保护并不对等,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在劳动关系中,则无条件地构成工伤,而在雇佣关系中,因自身的原因而突发脑溢血死亡,如果雇主没有过错的,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包括雇员不小心导致自己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锁骨骨折工伤赔偿多少(锁骨骨折工伤赔偿多少钱)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锁骨骨折工伤赔偿多少(锁骨骨折工伤赔偿多少钱)

    内容: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锁骨骨折怎么赔偿法律主观:锁骨骨折,属于工伤的,一般会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冯清琴律师
    2024.01.3041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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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回宿舍途中脑出血可以申请工伤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下班回宿舍途中脑出血可以申请工伤吗

    内容:脑出血的发病机理常见的有高血压、外力作用。工伤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最重要的是工作原因。一旦发生脑出血类疾病,首先的反应就是摔倒。但是因工作原因摔倒,继而引起疾病的突发,需要大量证据和医学定论证明。

    于海明律师
    2022.04.17322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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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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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在休假时间因无证驾驶导致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因为这不是在工作时间,没在合理路线上,也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和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

    内容:一、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定义伤残鉴定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定的过程,主要涉及民事赔偿领域,例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工伤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由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由专业的医疗机构对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进行的鉴定,主要涉及劳动保障领域,例如工伤赔偿、职业病诊断等。

    李维律师
    2023.09.2691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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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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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在早退回家的途中受伤,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与工作原因无关的,不算是工伤。劳动者具有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的,才算是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关于十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关于十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2、医学评估: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的工伤部位进行医学评估,以确定其伤害程度和伤残等级,五、十级工伤鉴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十级工伤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时效: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超出时效将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认定,一、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进行评估和认定,以确定其伤害程度、伤残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四、十级工伤鉴定的意义进行十级工伤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通过鉴定可以明确劳动者所受伤害的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其应享受的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刘晓红律师
    2023.10.2528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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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宿舍摔骨折了不算工伤。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才算工伤。受伤的地点为员工居住的集体宿舍,虽然宿舍为公司的集体宿舍,但是在宿舍里公司对职工没有管理和控制的权力,因此,宿舍不应当认定为工作场所,受伤不具备工伤的地点要素。所以,职工在集体宿舍摔伤一般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等级伤残表,工伤10级认定标准一览表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工伤认定等级伤残表,工伤10级认定标准一览表

    内容:4. 四级伤残:一只眼睛视力严重减退、上肢丧失部分功能、下肢关节功能丧失、颈部和躯干关节功能丧失等,9. 九级伤残:视力、听力、言语、肢体、颈部和躯干等功能微度减退,但能够进行一般劳动,工伤10级认定标准一览表工伤十级的认定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38、肾修补术后,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认定中各个伤残情况对应的补助金额及特别待遇,3. 三级伤残:一只眼睛全盲、上肢关节功能丧失、下肢丧失部分功能、颈部和躯干丧失部分功能等。

    王熙律师
    2023.10.1246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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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分包工伤责任如何认定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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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违法分包工伤责任如何认定

    内容:4、违法分包导致提供劳务者受伤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劳务分包与劳动者受伤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务者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或者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2、法律主观: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的责任承担方是违法分包的单位,2、法律主观: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的责任承担方是违法分包的单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杨一凡律师
    2023.10.1967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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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内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不少人认为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伤害,这些都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受伤的,那么就一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作为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

    邢颖律师
    2023.07.118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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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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