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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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私有房产是公民个人所有的房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产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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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内容:此次解释(三)中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婚前购房、父母资助买房、共同还贷等都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地方。此次解释(三)中最受关注一点在于,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确立。根据解释(三)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或双方家庭买房产权证登记时,律师建议应明确各自支付金额的份额,并明确按出资比例拥有产权。那么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84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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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名下共同拥有的房屋能单独赠送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两人名下共同拥有的房屋能单独赠送吗
内容:两人名下共同拥有的房屋能单独赠送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人名下共同拥有的房屋是按份共有可以赠与的,但赠与要通知共有人,如果是转让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按份共有对内外责任如何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按照应有部分,共同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在法律没有相反的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相反约定时,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份额。为此,法律对于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利进行了适当的限制,赋予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出卖人有偿转让其共有份额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那么两人名下共同拥有的房屋能单独赠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18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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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房产会给男方,但是你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房屋的收益部分及还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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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内容: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而作为房屋抵押人,很多时候都是借贷的当事人,不过也有那种第三人提供房屋进行抵押的情况。虽然将房屋抵押了,但实际并没有转移所有权和占有,作为抵押人依旧享有对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的权利。那么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41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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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确权需要的手续: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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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赁合同还有效吗?房屋出售时租客的权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赁合同还有效吗?房屋出售时租客的权利
内容: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卖与他人,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所以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依合同规定拥有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而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房屋出售期间,出租人经常领他人看房等行为,如果妨碍了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那么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看房。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赁合同还有效吗?房屋出售时租客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2565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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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内容:房屋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租人交付房屋的房屋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在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者减少租金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承租人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由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予以配合。那么房屋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5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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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户口在县城,农村的房子无法确权。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只能由本村的村民拥有,所以村民转为城市户口外,丧失村集体成员资格,对宅基地不能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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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内容:业主的权利有哪些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那么业主的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3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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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出租权的有_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是否有占有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拥有出租权的有_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是否有占有权
内容: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陈明月律师2022.05.06127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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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吗
内容: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不可以放弃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一方宣布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声明或者协议的,我们可以作如下思考: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有可能发生的抚养权纠纷,可使父母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条款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拥有抚养权的权利可以放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637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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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处理权利受限房屋的拆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慎重处理权利受限房屋的拆迁
内容:按照所有权制度,所有人对房屋拥有处分权,而抵押之后,就不得变更房屋的所有权,由此影响到拆迁活动中对房屋补偿安置的权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被拆迁人不得擅自作出处分。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那么慎重处理权利受限房屋的拆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0249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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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抵押权:是一种优先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约定。赠予权:就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一种权利。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行为一旦签约了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行为,就不具有撤销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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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共有人,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房屋共有人,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
内容:什么是房屋共有人,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一、什么是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因此,增加房屋共有人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您对房屋共有人的内容及相关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相信律师会帮您尽快地解决相关事宜。那么什么是房屋共有人,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10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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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内容
陈宗琼律师
房屋所有权的内容
内容: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的总和。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那么房屋所有权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71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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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托管协议注意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托管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托管协议注意事项
内容:房屋托管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托管合同需要注意事项主要有:1、审查托管机构是否合法成立,一般需要经过正常的工商登记手续,有相应的证件,并在证件中约定有经营范围等信息,房屋托管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呢1、检查托管机构是不是合法成立的,通常他们必须要通过正常的登记手续,拥有对应的证件,而且证件中要标明约定好经营的范围才行,4、托管的期限应约定明确,对托管房屋的使用及转租,托管期间的物管费用,水电费,维修义务等由谁承担均应约定清楚,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权利义务,并发现违反义务时应及时主张权利,2、就业主而言,减少了管理的成本,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看房子,选择客户,减少了追讨租金,招租的次数降低了,维修的频率减少了,邻里的纠纷降低了费用的消耗等等,2、对款项的支付应该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建议当事人的收付款账户户名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并在汇款时写明款项用途。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8.0365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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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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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享有债权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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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主体拥有探视权的权利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主体拥有探视权的权利
内容:探视权的权利义务主体探视权的主体是小孩的父母,其他人没有探视权。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权利,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因此,探视权的主体只能是非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而抚养方的父或母是探视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视权人实现探视的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限制或剥夺。那么哪些主体拥有探视权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10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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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好,不可以了,只能向妹妹主张房屋过户。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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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实际权利人是否可行使相邻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房屋实际权利人是否可行使相邻权
内容:相邻关系是由两个不动产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行使相邻权,而有些不动产登记人和实际拥有人可能是不一致的,民法典中房屋实际权利人可不可以行使相邻权?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嘉娱律师2021.11.039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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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婚姻家事 159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28评论 -
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515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5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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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562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大律云律师团 528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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