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2021-12-24 1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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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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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包括。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合二为一的。土地证有使用年限和土地获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时,要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房屋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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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熙
2024-07-26 21:31:24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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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土地使用权,购买商品房没有包括土地所有权,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可以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实行的是房地分离的办证方法。这源于土地皆归国家所有的政策。因此当购买了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的产权(所有权)就归房主所有了。但该房所占据的土地的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只是国家将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承包违约合同责任包括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土地承包违约合同责任包括哪些?

    内容: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那么土地承包违约合同责任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916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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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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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合二为一的。土地证有使用年限和土地获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时,要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房屋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0.1129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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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权,便享有对房屋用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对于房屋用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那么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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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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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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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产权登记的主要事项有:1、国有土地使用者,即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依法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分摊面积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共有使用权面积中应分摊的面积。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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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79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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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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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能继承父母土地使用权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子女能继承父母土地使用权吗

    内容:子女能继承父母土地使用权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需要看具体情况。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子女能继承父母土地使用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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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06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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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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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综上,土地使用权赠与属于转让。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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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9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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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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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需要缴税,如土地使用税。我国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以作为公司出资的土地主要是指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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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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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37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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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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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债权债务是否包括房屋土地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债务是否包括房屋土地

    内容: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那么债权债务是否包括房屋土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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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18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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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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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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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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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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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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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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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内容:目前,中国的贷款制度正在走向成熟,银行有贷款业务,贷款需要有担保,那么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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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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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认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埋过户登记。那么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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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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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年?

    内容: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那么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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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办法包括: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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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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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

    内容: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土地使用权投资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的,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相关的计算规则计算之后缴纳即可。那么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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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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