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未成年,强奸十三岁女生,女生自愿的,,被抓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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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问题来了,假如异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关系算违法吗,如果异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关系算违法吗,第二种是非夫妻关系与未成年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是违法的,这种情形属于刑法上的强奸罪,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个罪名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即使是未满14岁的女性跟行为人属于恋爱关系、双方自愿发生了性关行为,在法律层面也是会判定为强奸的,一、酒店入住条件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少都会有住酒店的需要,现在入住酒店,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且进行实名登记。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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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强奸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法撤诉,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强奸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1、强奸罪达成谅解会撤销案件吗 强奸罪不能采用刑事和解的方式结案,除非存在以下法定情形,否则不能撤诉,强奸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是不能私了的,一旦公安机关介入,双方当事人就已经不具备私了的条件了,不过,犯罪分子可以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受害人的谅解,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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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深入探讨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定义、行为特征、法律适用和社会影响,旨在引起人们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并通过更加严厉的惩罚和社会教育来预防和打击这些犯罪行为,此外,从犯罪手段上看,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都存在暴力和胁迫的成分,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威胁或暴力手段强迫受害者屈服,首先,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认知水平,以便更好地预防这些犯罪的发生,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社会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无论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都是严重违背人伦和法律道德的犯罪行为,在中国刑法中,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都属于性侵犯罪的范畴。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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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5、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诉讼后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诉讼后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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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强奸罪可能判处缓刑的七种情形一、自首+赔偿+谅解案件简介:被告人张某某于2004年11月至12月期间,趁被害人彭某之父外出做小菜生意房门未关之机,溜门入室,先后二次与彭某发生性关系,二、犯罪未遂+赔偿+谅解案件简介:被告人杨某某见被害人蒲某某独自一人在山上砍竹子,顿生淫念,便上前欲强行与蒲某某发生性关系,三、犯罪中止+赔偿+谅解案件简介:被告人鲁某吃夜宵喝酒后来到广场旗杆附近,被害人向某某回家途经此处,当向某某从被告人鲁某身边走过时,被告人鲁某转身抱住向某某,向某某被抱住后极力挣扎,被告人鲁某将向某某摁倒在地并将向某某拖行至靠近旗杆的阶梯上,之后被告人鲁某强行脱掉向某某裤子,用手摸向某某的阴部,欲强行与向某某发生性关系。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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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那么女生满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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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强制猥亵罪的基础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强制猥亵罪的最低刑责任年龄为十六周岁。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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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强奸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如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如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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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教师胁迫女生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教师胁迫女生发生性关系的会构成强奸罪发生性关系并不是女生自愿的而是在威胁、逼迫等暴力手段下发生的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其次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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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张某的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且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受害人五千元人民币,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受害人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强奸罪的判决结果会受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被害人受害程度、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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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红包&rdquo,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通常认定是恋爱期间双方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销赠与或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ldquo,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rdquo,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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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成年犯强奸罪怎么判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编第三章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定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即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犯强奸罪的判定中,除了考虑刑事责任能力外,还需要注意受害者的意愿以及对未成年犯的保护,在未成年犯强奸罪的判定中,主要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判定主要考虑未成年犯的刑事责任能力、受害者的意愿以及犯罪的情节等因素,因此,在判定未成年犯强奸罪时,往往会考虑对其进行少年管教、心理辅导和法律教育等多种方式的教育措施,总之,对于未成年犯强奸罪的判定以及处罚细则,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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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我们国家,非常尊重每个的人身权和安全。但是是不是会发生这对女生行为犯罪的强奸罪,强奸未遂是行为人以经着手实施强奸的行为,但是行为人之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的形态。那么,女子隔离时遭假警察性侵,强奸未遂怎么判刑?大律网总结了强奸判刑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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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某在松开闫某后追赶至闫某家门口是其强奸行为的继续后因同村村民发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判决结果近日法院经过一审开庭审理认定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其次王某并未彻底终止犯罪行为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抛弃犯罪意图停止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由此王某强奸行为的未完成并不是自愿主动放弃的结果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应成立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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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男人假装成有钱人,以结婚为诱饵,哄骗年轻女孩子与之发生性关系。简称之“骗炮”,那么这样冒充有钱人骗炮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但男子冒充有钱人、租法拉利欺骗女子,由于法律是倡导公序良俗的,所以有钱人与发生性行为不被认定为高概率关系,所以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虽然骗炮难以定义和难以定罪,但是骗炮是一种很恶心的行为,它是一种利用女生的放松或者信任从而乘机达到自己龌蹉目的的一种行为,是很可耻的,应该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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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一场车祸致20岁艺术系女生身体、眼睛多处受伤严重,也因此失去了艺术家的右手食指,造成终身遗憾。元甲律师不仅全力争取赔偿金,还给予心理受重创的当事人极大的安慰与心理疏导,拿到赔偿款与当地最高标准的精神抚慰金。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用法律的温度陪伴当事人度过每一个艰难的时刻!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