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能执行法定代表人吗?

2022-01-02 14:18:20
38人收看
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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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可以不是同一人,公司经理也可以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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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熙
2024-07-26 21:22:00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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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债权怎么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债权怎么处理

    内容: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见的一种,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陈明月律师
    2021.11.244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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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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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执行人有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义务,法院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如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线索的,法院依职权在一定期限内也无法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还应当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报告令,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总之,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或者申请人可以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

    内容:债权人享有的质权称为股权质权。公司股权质押在质押标的、公示方式等五个方面不同于动产和普通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质权的生效,我国担保法中没有对两者进行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时, 也存在一些的不足。股权质押与动产质押、普通权利质押相比, 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动产质押中的动产、普通权利质押中的权利所表彰的财产价值较为固定,而股权质押中的股权所表彰的财产价值, 却由于公司的赢利状况、 财务状况、赢利前景和股市景气程度的变化, 而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从而质押股权的价值具有高度的变动性与不稳定性。那么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17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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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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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要有自己的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营职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公司欠款起诉强制执行(法院起诉欠款强制执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欠款起诉强制执行(法院起诉欠款强制执行)

    内容:企业拖欠货款法院强制执行会查封公司账户吗1、企业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 向法院起诉 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 不履行义务 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龙珊律师
    2023.03.0864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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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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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法人财产。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2、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3、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有限公司败诉应如何承担债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有限公司败诉应如何承担债务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那么有限公司败诉应如何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062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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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被执行法院能执行股东,目前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并没有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信等情形的,会受到限制,即使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股权。有财产的主体只要出资也是可以成为股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内容: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5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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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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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

    内容: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1、电话催收付款。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四)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公司债务的偿还方式要区别于公司债,公司债的偿还是企业在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在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是对公司债务来说,偿还方式多种多样,除了偿付现金,还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给付货物或其他财务。那么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622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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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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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可以不是同一人,公司经理也可以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可否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可否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可否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清偿母公司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073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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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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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欠货款不给怎样起诉,有限公司欠货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有限公司欠货款不给怎样起诉,有限公司欠货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公司贷款还不上责任谁承担1、法律分析:企业欠银行贷款,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只要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完全,且资产独立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刘晓红律师
    2023.12.1446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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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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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欠款强制执行(遇到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企业欠款强制执行(遇到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

    内容:公司欠款不还怎么起诉3建议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五)、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组成员应赔偿(六)、公司吊销不清算,股东有错要赔偿公司欠款不还怎么起诉2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公司欠款不还怎么起诉1(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3、公司拒绝执行判决,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张嘉娱律师
    2023.04.1967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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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

    内容:本案中邹与黄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的财产是企业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邹与黄只是对其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享有投资权益股东个人债务不等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不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581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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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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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内容: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章程约定的比例。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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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67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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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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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监事的任期为3年,由章程规定经理的任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但是可以连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赔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赔付

    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清偿了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优先债权等,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赔付有限公司破产后,公司的债务主要由公司的破产财产来偿付,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并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翁玉素律师
    2023.10.1144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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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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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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