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全家享有的档案卡吗?

2022-01-13 19:52:30
103人收看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
  • 不一定,贫困户是以户为单位来评定的,不是按照户内成员的贫困程度来评定的,户主只是全家人的一个代表,只要户主被评为了贫困户,全家其他成员也就是贫困户的一员。如果分户、迁出的家庭人口,就不再是这户贫困户的成员,如果户内困难,可以单独申请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只针对农村户口:

    1、在集镇、县城或其它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不包括搬迁移民扶贫户)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

    2、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3、家庭成员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4、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6、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

    7、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折户、分户的农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2024-07-26 20:15:26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