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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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辨清欠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教你辨清欠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内容:关于欠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今天让小编来为你好好介绍一下吧。欠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欠款人就是借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款人就是借出去钱或者是借进来的,而且借和欠的含意并不一样,在一些法律纠纷中,会因为字眼来大做文章。怎么区别欠款人和借款人借款人是指因借贷关系负有清偿债务的人,而债务人可能是借款人,但并不仅限于借款人,因其他行为负有清偿债务的人都属于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教你辨清欠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16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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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借人是指把钱借给别人的人,也就是债权人。而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钱、用钱的人,也就是债务人。在写借条的时候,特别要注意不能把债权债务关系写反,要注意中文的歧义。双方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在借款时需要签订借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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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据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内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那么借据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和联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46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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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与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条欠条与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内容:李四向张三主张权利,张三拒绝在合理的宽限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李四得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借条欠条与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60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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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建议在2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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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款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时签订的合同,而欠款合同是借款人借了出借人款项后未能偿还,而双方签订的确定欠款偿还的合同。那么欠款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32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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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贷款记录在征信的显示不同:申请房屋贷款的借款记录只会显示在主贷人的征信报告上,而次贷人的征信报告不会有该条贷款记录。2.资质要求不同:资信状况较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另一方则是次贷人。3.贷款年限不同:申请房贷的年限是按照主贷人的年龄来进行计算的,而非根据次贷人的年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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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贷款如何提出贷款申请以及对贷款人有哪些限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贷款如何提出贷款申请以及对贷款人有哪些限制
内容:(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那么借款人贷款如何提出贷款申请以及对贷款人有哪些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81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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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是什么,与民间借贷区别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P2P网贷是什么,与民间借贷区别是什么
内容:P2P借贷就是指借款人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像广大投资人借款,并支付一定利息作为回报的借款行为,P2P贷款和普通民间贷款的区别就是P2P贷款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无直接交易行为。本文介绍一下P2P网贷是什么,与民间借贷区别是什么。P2P借贷是peertopeer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那么P2P网贷是什么,与民间借贷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84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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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借款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内容:为解决上述疑问,需要我们理清共同借款人内部系何种法律关系。可见,在判断共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系连带之债时,需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由此得知,虽共同借款人内部未对借款如何分担进行约定,只要能够认定共同借款人为连带之债的债务人,清偿共同借款超出自己责任份额部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行使追偿权。但应注意其前提是当事人约定共同借款的债务为连带之债。那么共同借款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53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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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内容: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1、成立的方式不同: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那么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54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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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1、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那么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3021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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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一般我们说的债务人,贷款人则是出借款项的一方,也就是债权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和贷款人是相对,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承担还款义务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而贷款人有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在贷款人多次催告而借款人仍然拒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据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并且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人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合理的的必要费用,如为了实现债权贷款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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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
内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在贷款中出借人其实就是提供资金的一方比如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就充当了出借人的角色当然出借人更多的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借出钱的一方借款人就是与出借人相对应的需要借钱的一方。作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并且要做到留有存据最好能能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利息归还日期作为借款人需要正确估量自己的还款能力操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限制信息1)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2)告知义务。那么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3067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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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欠款人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和欠款人有什么区别
内容:借款人可以说是借出的人,也可以是借进的人,当它是借出的人是债权人,就是借给你钱的那个人;当它是借进的人时,就是欠款人,借钱的那个人。如果借款人和欠款人同时出现在一张协议书上,就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同一张协议书就有可能产生能产生纠纷。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首次出现个人对个人的网络信贷服务平台。我们决定结合中国的社会信用状况,利用可靠的信用审核模型和先进的技术,创建了适合中国的P2P小额信贷网络平台借款人。那么借款人和欠款人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98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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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一般我们说的债务人,贷款人则是出借款项的一方,也就是债权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和贷款人是相对,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承担还款义务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而贷款人有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在贷款人多次催告而借款人仍然拒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据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并且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人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合理的的必要费用,如为了实现债权贷款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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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内容:债务人和借款人的区别借款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人的债务人而债务人不一定是借款人例如无因管理也会产生债务而因无因管理承担债务的人并不属于借款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么债务人和借款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308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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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
内容:借条是属于一种证明,证明出租人将出借物、款项供给了他人,借条在民间借贷中适用是非常广的,特别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借条通常是比较简便的,那么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那么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44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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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区别
内容: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区别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被借款人是指借出钱款的那个人借款人的限制信息1)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2)告知义务。那么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3068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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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哪里
许瑞林律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借条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用以证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书。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有书面的借据就可以称之为借条。欠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所欠债务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书面凭证,可以分为欠条和借款凭证两类。欠条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没有履行给付金钱、物或其他义务时,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一种书面债权凭证。借条用于证明借贷关系,其内容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借款收据等,而欠条主要用于证明债务关系。借条、欠债本等都属于债权凭证,其内容主要涉及民间借贷事实;而欠条属于债权凭证,其内容主要涉及民间借贷事实。那么你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许瑞林律师2023.02.094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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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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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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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5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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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63评论 -
借钱没有写借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让借钱的人补充打借条。 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 2、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 在遇到对方耍赖的时候,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 3、找知情人证实借钱的事。 借钱的时候有人在场,没有打借条相对要好办一些;借钱的时候没有人在场,可以通过对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来找证据,比如说对方使用借款时,向别人说从自己那里借过钱,这一块的证人还是比较难找的,因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关系人。 4、有证据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对方借款没有借条又不还钱的最终合法的处理途径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诸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现实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仅有借条、或者是仅有转账记录,对于这些出借人只持有单一证据的情形,对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无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证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较为保险的办法。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8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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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十二根肋骨骨折,经过艰难的诉讼,诉求全部被支持,护理费5万+、精损2万整都获赔。对于突破法官常规判决,要有决心,勇敢坚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或许,只是差了一点恒心、专业,就是案件基本判如所请和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的区别。
大律云律师团 577评论 -
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
张嘉娱 462评论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郭铭芝 8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