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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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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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各种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哪些?
内容: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终止。此外,协议出让结果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那么各种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2937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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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如下: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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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龄是土地使用年限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我国的房龄是土地使用年限吗?
内容:不是,房龄和土地使用年限的差别主要是房龄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房屋的使用年限即房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房龄越老,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就越短,维修费用也越高,持有成本增加。随着受损程度的增加,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的房龄,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质量、后续使用寿命、房屋安全状况、买房人的居住品质和居住体验、买房人再卖此房时的价格,甚至关系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般而言,房龄越长,土地使用权已使用期限就会越长。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银行对高收入人群的要求比较严格。那么我国的房龄是土地使用年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299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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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住宅居住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住宅居住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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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改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南京房改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内容:房改房所占用的土地如果是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如果是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房屋并没有使用时间限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时间限制。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那么南京房改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2998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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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李孟阳律师2022.04.0818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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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那么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2976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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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有规定的最高年限。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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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门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内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那么门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974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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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政策没有取消。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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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内容: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那么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999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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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置房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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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土地有年限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家征收土地有年限吗?
内容:国家征收土地没有年限,所谓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征收”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收,个人只能通过向集体承包或者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征地前告知义务对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程序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还规定:“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据此,被征地农民对政府拟实施的征地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举行听证会。政府有义务保障被征地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此项权利的行使。那么国家征收土地有年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2925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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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内容: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那么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2968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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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土地到期了怎么办_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是快要到期了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寓土地到期了怎么办_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是快要到期了吗
内容: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5.106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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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最高不可超过30年。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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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内容: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即将到期,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候,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937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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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如下: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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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是什么
内容: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那么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951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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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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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918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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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年限最短是40年,即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出让年限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届满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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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该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该怎么办
内容: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任冰峰律师2022.04.15403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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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出租土地不得超过20年。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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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可以续签或者是终止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293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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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所为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具有40年法院审判经验的专家老师强势坐镇,各位精英律师思虑周全、准备充分,为维护当事人权益而战!展示出专业风范,给予了当事人极大信心!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42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11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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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拆房赔偿是多少? 2023年,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同等级,一般拆迁赔偿标准会在每平方米1.2万-2.5万元之间。 另外,拆迁赔偿还需要考虑房屋建造品质、地理位置以及房龄等因素。此外,对于居住了较长时间的老居民,赔偿金额还可能会有相应的增加。 总体上来看,考虑到我国目前土地房价的总体趋势以及未来政策的逐步完善,2023年的拆房赔偿大概会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计,具体赔偿标准仍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郭铭芝 861评论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
王熙 615评论 -
🚩军人的退伍安置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则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例如: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复员费30万元,而其入伍年龄为20岁,夫妻结婚10年,则该复员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30万÷(70-20)×10年=6万元。
姚平 662评论 -
无论是物业费还是供暖费的拖欠,事实证明,欠费年限越久,打折的可能性越大。 统计图如下👇🏻 元甲物业团队,随时帮您解决快速回款问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6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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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物业费还是供暖费的拖欠,事实证明,欠费年限越久,打折的可能性越大。 统计图如下👇🏻 元甲物业团队,随时帮您解决快速回款问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4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