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属于金融资产



内容:股权转让中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怎样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有人认为公司股权发生转让根据法律后果来看公司资产并未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因此股权转让与公司债务没有联系。公司的战略转型使得持有对公司的长期债权的外部债权人的远期利益无法实现。那么股权转让中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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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债务人怎么记账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结转投资,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投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对长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还应将相关的减值准备予以结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长期投资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那么债务人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债务人怎么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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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就股权及收益归属产生纠纷发生争议时,他们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就备受关注,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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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股权类资产是由债券类的不良资产转化而来的,所以在评估时会加入很多的政策性特征。债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及其他不良债权。股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那么股权类不良资产包含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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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年来,北京市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妥善处理好此类纠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就相关疑难问题三级法院达成基本共识或主流意见,并形成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关于离婚中股权如何分割问题,北京高院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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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股东为夫妻中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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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一、股东的追偿权可以向谁行使股东的追偿权可以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或者是向实际出资的股东行使,当然行使追偿权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体股东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条件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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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可见,当事人要求对夫妻共有股权直接进行分割的,在夫妻双方对分割份额以及转让价格形成一致时,持股方应当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对于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予答复的行为视为同意)且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或者虽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但又不同意以同等条件购买的也视为其同意,则双方直接分割股权份额的诉请一般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当事人对夫妻共有股权放弃成为公司股东,仅要求折价分割时,法院应予以支持,裁判重点在于对股权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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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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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由于企业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之初,往往忽略了将方案与企业后续选择的上市路径相协调,从而使得激励实行起来与预期效果存在偏差,反而增加了公司运转的摩擦和隐性成本,股权激励的利与弊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薪酬压力,有利于降低职业经理人的&ldquo,企业开始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往往是公司上市前的关键一步,实践证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由于员工的长期价值能够通过股权激励得到体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会大幅提高,同时,由于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也会有所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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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转让股权后还承坦公司债务吗公司内部股权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情况就要复杂得多。有人认为公司股权发生转让根据法律后果来看公司资产并未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因此股权转让与公司债务没有联系。这样由股东转让股权导致公司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并影响到公司长期债务的偿还这种潜在的风险让债权人变得坐立不安起来。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那么股东转让股权后还承坦公司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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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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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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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防止股权被再次质押或转让。股权质押贷款应以短期贷款为主,质押率应控制在50%左右。对中长期股权质押贷款,每年应对质押物价值重新评估。现有的股权质押贷款制度虽然制定了风险防范机制,如《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警戒线和平仓线等机制,有助于对股权质押风险的控制,但由于该办法仅适用于对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质押,因而无法对其他类型的股权质押进行规范,给予全面的法律保护。那么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有哪些防范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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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那么长期股权投资具有的基本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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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当中长期受压迫的男性当事人,开完庭后的感悟“这次开完庭我感觉整个人都舒畅了很多”😆希望当事人未来可以收获简单的幸福快乐😇
夫妻二人因离婚纠纷闹得十分不愉快,长期冷战。当事人希望快速脱离痛苦的婚姻生活,婚姻家事部律师帮助其与对方专业谈判,双方冷静下来理性沟通,在律师多次调解后双方和解离婚。新的一年,不念过往,美好向前!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