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非法倒卖土地

2022-02-07 15: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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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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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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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40:5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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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为人倒卖土地的,可以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造成严重后果等。那么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911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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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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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会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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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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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承包关系(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是:承包方或发包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表示予以接受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应对该承包关系认定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如何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如何认定

    内容: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那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917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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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土地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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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2022年土地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亲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那么2022年土地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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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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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致害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致害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致害行为认定标准并无明确规定,但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那么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致害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35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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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城后户口未迁出的农民不属于空挂户,不会收回土地,户口已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需要收回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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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9105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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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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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量刑幅度为:一般会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拖欠工程款多久被认定为隐债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拖欠工程款多久被认定为隐债

    内容:以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的土储项目,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土地整理部分应为工程采购,其余部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是合规的,不应认定为隐性债务,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垫资、拖欠工程款、政府回购等情况,涉嫌隐性债务,此外拆迁款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尚存在争议,因拆迁款数额大,土储项目的回款时间长,实践中很少有金融机构愿意介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有收入但政府定价,需要财政补贴的准公益性项目,补贴部分为隐性债务,2、从项目特征甄别,以下为主要基建项目类型的甄别标准:(1)交通运输项目经营性高速公路、机场能够自主定价,收入覆盖本息,投资方有社会资本,不属于隐性债务。

    赵金保律师
    2024.03.2181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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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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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正确表示应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人犯此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民法典浅谈怎么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法典浅谈怎么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故承包方在土地承包期满后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要求优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那么民法典浅谈怎么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3.0261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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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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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中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只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犯本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违法建筑能赔偿,律师说旧城改造、土地征收时违法建筑认定及赔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违法建筑能赔偿,律师说旧城改造、土地征收时违法建筑认定及赔偿

    内容:违法建筑能赔偿,律师说旧城改造、土地征收时违法建筑认定及赔偿

    周春花律师
    2021.11.1060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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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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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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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三)主体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92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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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925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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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补偿费=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超过本金如何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超过本金如何认定

    内容: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则约定的违约金会与过高的情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一)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那么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超过本金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4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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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92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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