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的对象是谁

2022-02-09 1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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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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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行政监察的具体对象包括:
    1、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公务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中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工作,但非执行公务的人员不是行政监察的对象;
    3、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五十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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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29:08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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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并不是劳动者,而是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单位。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而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 刑事拘留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刑事拘留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

    内容: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紧急情况时,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规范的人进行的短期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龙珊律师
    2022.01.1089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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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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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监察程序的具体内容根据我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包括: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

    内容:劳动合同类案件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群体举报案,由劳动监察机构处理;个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而劳动仲裁属事后纠正,不能主动介入。劳动监察员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必须翔实地调查取证,然后方可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而劳动争议仲裁员不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只有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书才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713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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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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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追偿的对象是公务员。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及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及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考虑到全国各地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办法》仅对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以便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标准。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及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25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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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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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法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吴梦云律师
    2022.04.06105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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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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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三款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公路管理机构有权查阅和调取公路收费站车辆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第五十条 违法行为地或者车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给予处罚,并提供适当方式,供社会公众查询违法超限运输记录。
  • 劳动仲裁法解读九:劳动监察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劳动仲裁法解读九:劳动监察

    内容:但是如果劳动者对上述案件不愿意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仍坚持走调解、仲裁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不能推诿。本条是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实体法律相衔接的一个条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中的法定义务,其中包括不得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对于用人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那么劳动仲裁法解读九:劳动监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679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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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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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委行政处罚通常有七种: 1、进行口头警告; 2、实质性的罚款; 3、没收所有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行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都包含哪些人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都包含哪些人

    内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公民。《甘肃省人口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1、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2、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4、违反国家有关民法典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违反国家有关民法典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依照第一款的相应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都包含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234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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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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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有哪些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有哪些区别

    内容:劳动监察,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权益争议时,他们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劳动监察一般会监察如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备、试用期约定违法、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违法担保、扣押或收取财务、未依法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等。

    陈宗琼律师
    2023.07.0593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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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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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 劳动监察大队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劳动监察大队是什么

    内容: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那么劳动监察大队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714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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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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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一般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因而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双方发生一定的争议。在这样的争议中一般而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属于弱势的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关系与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关系与区别

    内容: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都是处理劳动关系事项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两种方式,在促进和请劳动关系、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方面有着共同的目的,但是两者之间依然存在显著的区别:1、机构组成及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无权对劳动争议当亊人进行处罚,只能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保障监察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则有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权。劳动争议当亊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相对人不服劳动保障监察作出的决定,則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关系与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8113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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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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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区别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如何区别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

    内容: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监察处理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即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应主动进行监察。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劳动监察除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追究行政责任。仲裁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提起民事诉讼,不服劳动监察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那么如何区别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71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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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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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二者的异同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二者的异同点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应当主动进行监察。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劳动监察处理决定则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时限是60天;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两年。”同时还规定了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做出裁判。那么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二者的异同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843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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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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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公务员不受行政处罚,不是说公务员违反行政法规制,也不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公务员是以个人的身份也就是说不带公务员职务身份违法而受行政处罚的,那么还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不过,那个时候,他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人。公务员如果是在职务范围内违法的,是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行政处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 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内容:在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对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扣押、查封等多种处罚行为类型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按照性质分类,指导行政主体合理适用各种处罚手段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在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定主体,包括直接的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等)和间接行政主体(如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等),行政处罚法是中国大陆一部非常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对政府在行政处罚方面的权力、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法释义还对行政处罚的量刑因素进行了科学分类和说明,如处罚主体的过错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处罚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量刑中的不同权重,这些量刑因素的细化和明确,彰显了行政处罚法释义的实操性和合理性,也为行政主体合理裁量处罚提供了指导依据,它包括了行政处罚的具体定义、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行政处罚多种行为的类型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科学合理和具有深度的理论体系,而且为行政处罚实践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更好的保障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治理。

    任冰峰律师
    2023.06.2016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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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的对象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我国行政处罚规定的处罚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 如何区分刑事拘留同行政拘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如何区分刑事拘留同行政拘留?

    内容: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陈明月律师
    2022.01.1083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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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

    内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那么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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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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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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