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

2022-03-15 23: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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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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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土地租赁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且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单位或个人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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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30:2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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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且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单位或个人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

    内容:2000年,原告以大潘镇企业公司活性炭厂的名义取得该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租赁物出卖并不必然解除租赁合同,原告解除合同的要求显属不当。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被上诉人的答辩理由宣判后,沈阳某信号厂以原审法院未查清事实,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卜某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上诉人未尽到通知义务,判决合同继续履行是正确的,要求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于2001年11月2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合同有效。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421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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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内容:出租方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它与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同,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

    许瑞林律师
    2022.04.1352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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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内容:二、注意事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期限的协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协商确定合适的租赁期限,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0年,一、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没有固定的最长期限,具体的期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过这些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问题。

    杨一凡律师
    2023.09.0151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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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内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姚平律师
    2022.04.0812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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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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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签长期租赁合同有效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土地签长期租赁合同有效吗

    内容: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张嘉娱律师
    2022.03.2517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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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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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再能违约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再能违约吗?

    内容: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再能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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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38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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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有一定的租赁协议,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呢?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那么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40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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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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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冯清琴律师
    2023.10.1129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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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合同应写明: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应全面准确。2、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记载应简明扼要。3、协议达成内容和履行方式记载需准确无误。4、协议份数视情况而定,签名盖章缺一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是为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42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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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房屋转让纠纷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土地房屋转让纠纷

    内容: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所签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将租赁场地腾空交与原告。庭审中,被告表示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并就解除后各自负担的法律责任达成一致。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那么土地房屋转让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3051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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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内容:各类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一)国有土地及使用权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建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市场变化和自身需求,合理设定续签条款或解除条件,那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呢,最终,经过律师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就解除条件达成了一致。

    刘晓红律师
    2024.03.0857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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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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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内容: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方。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那么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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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5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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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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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五)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治理开发者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执行。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那么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24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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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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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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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

    内容: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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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50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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