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到期后如何处理

2022-03-21 17: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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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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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住宅用地不动产证届满到期后自动续期,其他用地不动产证届满到期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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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11:4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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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自动续期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自动续期吗?

    内容:《民法典》规定,公寓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那么公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自动续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54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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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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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内容: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即将到期,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候,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37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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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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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中的不动产债权的有效期多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中的不动产债权的有效期多久?

    内容:主张不动产债权的,债权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债权到期时开始计算。如果主张返还不动产物权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这条规定的就是浮动抵押。那么民间借贷中的不动产债权的有效期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40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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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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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没到期对方违约能起诉吗,未到期的债权可以起诉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协议没到期对方违约能起诉吗,未到期的债权可以起诉吗

    内容:欠款协议未到期能向法院起诉么1、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当出现合同违约等合同纠纷时,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提起仲裁、到法院起诉这四种方式解决。

    张嘉娱律师
    2023.12.2114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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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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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到期后是否可以买卖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质押到期后是否可以买卖

    内容:质押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质押的标的物分为动产和财产权利两种,以动产出质的,出质人要将动产交给质权人保管,质权人承担妥善保管的责任,质押到期后可不可以买卖的?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芸律师
    2021.11.0317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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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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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

    内容:(二)质押权的特征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而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若其拒绝付款,质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那么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18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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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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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混合住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城镇混合住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吗

    内容:住宅用地在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那么城镇混合住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243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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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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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行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行

    内容:担保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如果是以票据权利出质的票据的付款日与被担保债权的清偿期相同时质权人作为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此时不须经出质人的同意因为行使票据权利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质权人持有票据又能以背书的连续证明自己权利的存在。如果票据已经付款人、第三人承兑或保付那么付款人、第三人成为主债务人承担付款责任。若其拒绝付款质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那么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063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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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不动产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商业不动产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

    内容:担保证券是以某种方式作为担保,保证本息偿付的证券。担保证券主要是指公司发行的担保债券。发行担保证券,可以提高筹资人的信誉,扩大证券销路,并减轻筹资人的利息负担。广义上讲,抵押证券也属担保证券。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会有各类的投资方式和途径,其中就包括了不动产担保证券形式,一般情况下由担保机构对担保物进行评定价格,如果在债权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时,担保方也是可以将担保品进行处理或者拍卖,这样也是可以偿还债务。那么商业不动产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78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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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土地到期了怎么办_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是快要到期了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寓土地到期了怎么办_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是快要到期了吗

    内容: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崔玉君律师
    2022.05.106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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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期不还钱可不可以约定房子归债权人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到期不还钱可不可以约定房子归债权人

    内容:到期不还钱可不可以约定房子归债权人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但是,在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质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无效的。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那么到期不还钱可不可以约定房子归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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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3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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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与债务人的动产有什么关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与债务人的动产有什么关系

    内容:留置权的取得之所以以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为要件是因为债权未届清偿期债务人到期能否履行债务尚不确定因此债权人虽然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取得留置权。债权人所占有的动产与该债权无牵连关系则不能取得留置权。债权的发生与留置的动产有牵连关系其行使留置权应当得到支持。留置标的物需符合哪些条件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1、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那么债权与债务人的动产有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542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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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所以不存在房产质押到期的情况。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并实际控制的行为被称为质押,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权,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质权人因质物的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此即为动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那么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57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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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动产的使用年限届满到期的,可以办理延期。非住宅建设用地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到期债权可否出质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到期债权可否出质

    内容: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因为担保物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民法典质押权规定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郭铭芝律师
    2024.01.227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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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质押的五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不动产质押的五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内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即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五种方式分别是哪些呢?市民以权利凭证向银行申请的消费贷款一般根据权利凭证的期限具体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目前银行受理的抵押物为依法拥有的个人产权房屋。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额度一般起点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不超过质押保险单现金价值的90%。那么不动产质押的五种方式分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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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80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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