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办方式

2022-03-21 1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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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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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申请人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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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08:18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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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963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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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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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提供用于产全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自主选择要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实践中很多企业因为有大量的员工,且盈利情况良好,拆迁后在自行寻找房屋和土地困难,很可能就因为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房屋和土地会面临解散。货币补偿仅仅是对企业损失的补偿,但是无法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以,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产权调换,实践中有政府与企业谈不拢,最后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货币补偿,被企业以剥夺其选择补偿方式为由诉至法院,并胜诉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例。所以企业在征收中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补偿方式,当然企业选择的补偿方式并不一定会赢得政府的同意,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寻求与政府平等谈判的机会,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计算方式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计算方式

    内容:关于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计算方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1.223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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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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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规定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规定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规定是需要向当地的国土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交换的申请。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65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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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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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等同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证书,房产证是证明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现在主要是房地一证,不动产产权证书就包含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属于房地一致原则。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55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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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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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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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30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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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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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内容: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那么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393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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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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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27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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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国有企业出租给他人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出租给他人才合法。国有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与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越权审批出让或者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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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8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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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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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内容: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那么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23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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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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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

    内容:因而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作了相应的限制规定。因此,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是有偿取得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有权作出处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是指土地抵押权终止,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110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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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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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是入股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种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权即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系一种无偿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因而,划拨用地的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第二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2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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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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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需公示出让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需公示出让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内容:国有土地协议出让需公示明天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两部新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规范》明确提出今后所有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参与招拍挂可提前申请《规范》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将不可以再使用协议的方式出让,而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终止。那么国有土地协议出让需公示出让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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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670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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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时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或抵押等行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44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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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互换承包地纠纷的担责方式,是指互换承包地合同的当事人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责任人应该承担责任的方法。在纠纷处理中,应该根据具体案情研究具体担责的方法,只要能够达到息事宁人,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三者利益,都是可行的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931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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