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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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空白发票要作废的原因是注销公司或者再去税务局买核定量发票,其作废流程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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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刘晓红律师2023.12.1823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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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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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陈宗琼律师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陈宗琼律师2023.12.2033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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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核定的发票版本、份数领足了,就不能因作废再给发票了。但也有税企关系融洽,说明情况后,给予补领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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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内容: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民法典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3.0582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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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适用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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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管辖)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管辖)
内容:(三)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的情况由本法第50条予以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主观:理论上,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 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邢颖律师2024.01.10103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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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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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
内容:法律赋予无效合同确认权的部门在确认、处理无效合同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询问合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笔录、文件、函电和其他资料;由司法部门查验、扣留和封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由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变卖不易保存的物品,并保存价款;由司法部门或有关执法部门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那么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847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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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及不可回收的特点,一旦开具就没有办法作废,国家目前也在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发票作废,税控系统已将其读入到开票系统,所以不能恢复作废,另外真正作废的发票当然要作废,重新开具,所以在作废发票时,操作需谨慎,不要造成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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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离婚协议无效(如何证明离婚协议无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让离婚协议无效(如何证明离婚协议无效)
内容:据此,夫妻双方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限制一方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继承权,这种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只要不违法规,再次生育同婚姻自由权一样受法律保护,享有自由生育与否的权利,不受离婚协议约定的限制,约定离婚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依法缔结婚姻或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法律规定的内容,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4、离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公民有权选择生育或者不生育子女,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限制。
龙珊律师2024.01.102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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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虽然普通发票不需要认证,可跨月的普通发票出现错误后,也不能直接作废,也是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第一条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部分品项开具错误,可以部分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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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内容: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 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的相关知识,非法转包是违法的一种行为,如果违反的法律,那么就会造成一个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1626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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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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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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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无效的定金合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无效的定金合同
内容: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存在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总体而言,在合同无效时,要求退还定金的受害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合同无效时定金的退还问题,具体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情,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合同无效时定金的退还问题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关于合同无效时定金的处理方式,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在具体的案件中进行裁量。
陈明月律师2023.12.1361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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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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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机打发票作废是指纳税人当月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因发票开具错误、交易取消或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及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可以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发票作废”功能进行发票作废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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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内容:由于三者均无发票,且购买烘干机之前张某也没告知李某烘干机的价格,李某因此对烘干机的价格产生怀疑。李某尽管将烘干机收下并投入生产,但没有付给张某购买烘干机的钱及其他费用。张某则以2005年6月21日协议书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判令李某归还购买烘干机的本息及费用8.76万元。同时,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公民来说,人们有权利期待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存在欺诈错误或胁迫而自由表示的同意,在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时,应该是有效的。最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均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833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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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的,只能开红字发票,再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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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内容: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分析:合同的无效举证责任是: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举证,4、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 ...。
李楠楠律师2024.01.2533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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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发现开票出错的了,可以作废的,之后才拿一张发票重新开就行了,不会产生什么费用的,就是浪费一张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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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转让分为哪几类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崔玉君律师2024.03.0645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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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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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过户多年合同被认定无效
许瑞林律师
厂房过户多年合同被认定无效
内容:4、法律分析: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许瑞林律师2023.12.2843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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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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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可以签几个人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可以签几个人
内容: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签订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之一是需要有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总结起来,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只有一个人签订了居间合同,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无论居间合同涉及多少个人,合同应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居间人的责任和报酬等重要事项,居间合同可以签几个人居间合同可以签订多个人。
杨一凡律师2023.12.1453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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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作废,更不可以冲红重开,处理方法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入账,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丢失记账联的,可以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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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工程款结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工程款结算
内容:四、解决无效合同问题的建议及时采取行动:当发现合同可能存在无效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如与对方协商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探讨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无效合同的相关问题,并为您提供解决此类问题的建议,二、合同无效的工程款结算如果您认为合同无效或存在问题,但仍需要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1. 审查合同:仔细审查合同,确定其中的无效或有问题的条款,并了解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姚平律师2023.12.2189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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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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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发票上写,此发票为无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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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内容: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那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1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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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元甲交通律师 443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207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元甲婚姻家事 16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财产分割律师 444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元甲婚姻家事 945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4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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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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