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财产混同后债务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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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2022-07-12 357 人收看
5、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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