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能否追究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那么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能否追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能否追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能否追究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般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责任如果受害者有过错的受害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减轻逃逸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