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差额如何处理
导读: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为如果被担保的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被质押的债权即可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完全债权所以被设定质押的债权的让与就如同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买卖一样要由受让人承受一定风险。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差额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为如果被担保的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被质押的债权即可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完全债权所以被设定质押的债权的让与就如同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买卖一样要由受让人承受一定风险。关于债权债务转让差额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权债务转让差额如何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时存在差额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差额问题协商一致的在转让协议书是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可转让债权的内容有哪些
1、我国合同法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的种类
以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订立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合作法第79条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例如我国担保法第6l条就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
2、对受让人风险较大的可转让债权
(1)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债权。由于诉讼时效完成只丧失胜诉权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不受法律的限制。但合同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合同债务这种履行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这种债权是一种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是还存在着债务人履行的可能性并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所以这种合同权利仍然可以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
(2)因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对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类合同效力在撤销权期间届满前处于可撤销状态。如果撤销权人(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然无效合同权利的转让协议也因失去了其转让的对象而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撤销权人不知道其具有撤销权而放弃撤销权该债权还是存在实现可能的。
(3)权利大小不确定的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利虽然合同债权在转让时尚未确定但它是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确立的合同权利因而不影响其价值的存在当然可以转让。
(4)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合同权利。因为如果被担保的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被质押的债权即可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完全债权所以被设定质押的债权的让与就如同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买卖一样要由受让人承受一定风险。当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让与已经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设定质押并未转移合同的权利合同债权人对设定质押的合同权利仍有一定的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