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

导读:
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那么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关于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离婚不能分割是哪些房产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而且规定房产证上的记载与房屋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符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上的记载有错误否则就以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2以子女名义购房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此种情况虽然孩子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他们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受限的。也即孩子可以成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为父母只是可以在孩子未成年前具有代管房屋的权利但是不能因此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父母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否则不能处分此房屋。
3购买商品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所有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定凭证。在具体实践中很多人购买房屋后常会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好产权证。比如因开发商的相关报批手续不齐全导致无法办理或是购房自身为了节省各种费用不想办理产权证以为有买卖合同及付款发票就行。
对于上述情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时法院就会以产证无法认定而不做处理。签订了购房合同依约支付了房款只是能够证明自己能够依约享有合同项下权利但是要证明享有独立的产权唯有产权证不可。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反悔要求退房的情形也不在少数。
4购买二手房未及时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实际即便双方达成了协议在事后的产权变更时也会遇到诸多麻烦)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么先中止本案审理待当事人另案诉请确认产权后再恢复庭审要么在本案中不作处理只对其他财产进行分割。
5自建房未审批
从法律上来说违规自建房不论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所建还是违规占地所建对于房屋的使用者来说都不具有合法的产权。而即便如此由于宅基地的审批往往只能是该属地的集体组织做出常常表现是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配偶的一方父母所有另一方当然是无法分得的更不用说是违规盖建了。
6受赠继承未过户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亲属至交好友之间通过赠与合同和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交由他人享有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婚姻家庭中发生最多的情形是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特别是对于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人的情况出于各种原因各继承人之间并不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此情形下各方当事人和睦相处还行稍有不慎则会纷争不断。
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在离婚案件中享有继承权的一方常常是故意与其兄弟姐妹协商一致对于遗产中的房屋不进行分配导致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而这种故意不进行遗产分割的做法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还无法进行救济造成有“冤”无处申。
7房改房未到位
房改房本身是政策下的结果在实际到位(落实产权)时往往又会因各地方各单位的政策面的原因要拖不短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若在此期间发生婚姻的变故非房屋产权单位一方的职工在主张权益时常常受挫。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承租公房的分割使用同样是一大难点特别是自管公房的分割更是难上加难。在实践中产权单位往往会对本单位职工做出偏袒或者是串通假退房或者是向法院出具不允许外单位人员承租的证明使得非产权单位职工一方的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