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
导读: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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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