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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

林艳英律师2022.02.01500人阅读
导读: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关于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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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内容: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地区全国发布行业所有行业生效日期19570326失效日期全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7年2月8日京高法研字第00226号请示收悉。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我们同意原则上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人向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的意见原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当告之原告人该院对该案无权管辖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人表示愿意往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时人民法院即应作出移送案件的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159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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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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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内容: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038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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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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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内容: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169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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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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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由谁管辖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由谁管辖

    内容: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由谁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424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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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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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有哪些

    内容: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143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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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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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案件归谁管辖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诉讼案件归谁管辖

    内容:2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港澳同胞离婚诉讼特殊管辖所作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对涉及香港居民案件的管辖应遵循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民事争议解决和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不争管辖便利争议解决的原则。那么离婚诉讼案件归谁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3130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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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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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如下: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你需要了解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的管辖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你需要了解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的管辖问题

    内容: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你需要了解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的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87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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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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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的问题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确定即可。现简要说明不同情况下当事人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的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如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被告原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对被宣告失踪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失踪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生效裁判文书。那么离婚案件法院管辖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43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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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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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管辖问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案件管辖问题

    内容: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那么离婚案件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135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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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有哪些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有哪些规定

    内容: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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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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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这样确定虚假诉讼案件的管辖地: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管辖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管辖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管辖问题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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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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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146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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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的管辖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诉讼离婚的管辖

    内容: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的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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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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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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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

    内容: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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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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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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