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
导读:
管辖源于管理以及统辖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的一种管理关系。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一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一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以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那么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管辖源于管理以及统辖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的一种管理关系。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一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一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以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关于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管辖源于管理以及统辖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的一种管理关系。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那么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大家肯定有很多疑惑。为此小编收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惑。
一涉台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
一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以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二下列三类案件均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是大陆一方要求与在台湾一方离婚的案件
二是大陆一方与在台一方分离后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方或者双方分别在大陆和台湾再婚的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大陆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的案件
三是回大陆定居一方要求与在台一方离婚的案件。
二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